王洪滨(洪斌)(洪彬)
简介:
王洪滨(洪斌)(洪彬)(Wang,Hongbin(hongbin)(hongbin)),
男 ,
48岁 ,
黑龙江哈尔滨市大法弟子。哈尔滨市邮政局司机,家住哈尔滨市松北区。王宏滨先生一九七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出生,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遭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十年迫害。二零一二年七月王宏滨先生出狱后,去原单位要求恢复工作,被告知已经开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王宏滨开车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人举报,被绑架到东风派出所,之后送往太平分局,刑讯逼供,让蹲马步、手上挂壶。当晚被送看守所,4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先送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后送长林子劳教所四个大队,那里陆续非法关押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所长石昌敬指使各大队的队长、教导员进行所谓的“转化”。王宏滨先后呆过四个队,在一大队,强制不“转化”不写诋毁材料的人码坐,为了“转化率”使用了各种手段:如频繁调队、包夹迫害、利用家属亲情“转化”、甚至还让父母给子女下跪。各大队都有不同的生产任务,法轮功学员白天被强迫干苦役,定任务,完不成不让睡觉,晚上“不转化”的站到下半夜一点才让睡觉,晚上如有一名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值夜人员把本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叫醒,蹲在地上一排陪着。法轮功学员都被包夹监视,寸步不离。有法轮功学员多次反映情况,等待的是关小号、坐铁椅子、挂床等迫害手段,由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们陆续用绝食方式反迫害,很多人都参与进来,之后,长林子扩大了小号并装了四个铁椅子,又添加了大量设备,有类似刀剪钳子、镊子不知名的器具,还有车。 二零零一年六月王宏滨前后绝食反迫害,五天后,每日上午九点,下午一点各被灌一次,持续灌食近六十天左右被送回家中,同时恶警向不明真相的家属勒索了五千元。回家后身体恢复,二十天后恶警又把王宏滨绑架到劳教所迫害,王宏滨继续绝食(前后绝食已多次被关小号,坐铁椅子),二十天后值班政委怕担责任王宏滨又被送回家中。王宏滨已被迫害成皮包骨,回家后为了避免再次遭绑架迫害而流离失所。 之后,王宏滨在吉林省乌兰浩特市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在绑架过程中肛门被恶警踢伤,抢走身上传呼机、近二百元现金,当地检察院要给王宏滨构陷罪名,王宏滨绝食抗议,恶警给王宏滨灌盐水,铐在死人床上,大小便不能下地,脚用螺丝拧上,手铐在床边,大字形躺在铁床上。当时是冬天最冷的时候,二十天后医院看不行了通知哈市的父亲,近腊月二十三用车把王宏滨拉回了哈市。 二零零一年五月,四大队因对大法弟子用各种不人道的做法造成一 些大法弟子绝食抗议,在绝食的第二天所长石昌敬叫人把孔德易、王洪滨、毕志海、金喜贵等绝食的大法弟子强行带走灌食,灌食的方法是将大法弟子按在椅子上将 管使劲从一鼻孔插进,再将管拔出,再从另一鼻孔插进,再拔出,再插进、再拔出,每个大法弟子都被插二、三次,灌完后的大法弟子都是口吐鲜血。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晚饭,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四队的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二十七日上午,狱警把几个劳教所认为是带头人的大法弟子拉去灌食,灌食时,大法弟子被绑起来,狱卒用粗胃管灌掺了很多盐的苞米面粥。大法弟子王洪斌被灌时,胃管正插一半时,所长石昌敬说:"插那个鼻孔。"医生马上抽出胃管,插另一个鼻孔,灌完后,石昌敬又命令再灌一次,结果王又被灌一次。 当时长林子劳教期已满一年多,却不给办解教手续。接到消息的恶警又把王宏滨绑架到长林子劳教所,直接关小号,铐铁椅子上。王宏滨抗议这种违法关押和超期迫害的行为,没有任何人答覆,这次小号除了过年送回一大队过的年外,之后出小号已是四个月后的夏季,超期关押了八个月。因王宏滨为被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孔德易(又名孔晓海)要求教养院说明死因,恶警为了报复王宏滨,由滨江检察院吴军写构陷王宏滨的材料,送往太平看守所继续迫害,同时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长林子劳教所有近五十多名大法弟子再一次绝食抗议。其中孙绍民,邹玉萧、彭振和、薛兴业、高科、王洪滨等六人从七月二日绝食至今日(八月二十四日) 已经持续绝食五十四天了,现仍在继续,六人身体状况已近极限。 王洪斌曾绝食58天,在八月三十一日劳教所以让其回家治病的名义把他放出来了,家里还为此交了5000元的押金,可是在九月二十一日又毫无理由地把他抓回劳教所,押金也不退还。于是王洪斌又开始绝食,直至十月十二日又以同样的名义把他放出来。 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大法弟子王洪滨被派出所无理抓走,并抄家,现在哈市长林子劳教所,并非法判刑二年。妻子孔繁丽,也无辜被强行抓走,非法送万家劳教所判刑1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太平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强判王宏滨十年刑期,王宏滨妻子在压力面前在当天另开民事庭起诉离婚。 二零零三年三月中旬王宏滨被邪恶送往新建监狱继续迫害(集训二十天)。 王洪滨被非法判刑十年(刑期2002.07.30至2012.07.29),二零零五年入呼兰监狱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被送到呼兰监狱七大队二小队,指导员李友、队长徐志明指使犯人隋贵和、尚建坤、于涛、赵晓波、孙喜明、张宇岩对王宏滨强制“转化”,写所谓“四书”,由于不配合邪恶的“转化”,这些犯人分成几组轮流对王宏滨展开攻势,体罚:站一白天,晚上直接站到两点,才让躺下,张宇岩把单独关王宏滨的监舍窗户打开,让王宏滨脱下衣服受冻,王宏滨睡觉被撤掉被子,五点多便起来罚站,王宏滨的腰被踢伤,上厕所有人看着一步一身汗,手被钢针扎的直滴血,双脚脱了一层带血的死皮,身体被摧残的接近崩溃。 还有一种自制刑具叫反省凳,长约二十多厘米,宽约五厘米,高十多厘米,木制的,坐上去每分每秒的痛苦逐渐增加无法形容,这些犯人多是无期死缓的,说整法轮功学员有的是时间,还给高分,不用干活,改造还顺利。每日都有人监视、记录,除了这几个指定的人外,不准同任何人说话。为了巩固“转化”成果,在十月中旬,李友拿着一份诬蔑的表格质问王宏滨,还教他骂人,当晚李友把王宏滨调到一号监舍,当时隋贵和、张平、于涛、张宇岩、孙义、尚建坤都过来了,把王宏滨打倒在地,王宏滨爬起时头撞暖气,他们把王宏滨用绳捆上,用铺板插到后背,又一顿拳脚,是犯人收工后把王宏滨抬上床的。 第二天上午十点前后,监舍没人,张宇岩、张平、于涛、隋贵和等人把王宏滨棉衣扒掉,拖到水房,两个架着用水管往王宏滨头和身上浇凉水,王宏滨接近休克才拖回监舍,由于没有人性的迫害王宏滨绝食抗议,张平等人把王宏滨绑在床上,把管露在外面给王宏滨灌盐水直到嘴出血。 这次迫害又持续十多天,大约在十二月左右王宏滨静提笔写下严正声明:所有在迫害中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签上名交给七中队警察,递交监狱,他们震惊了好几天,没有采取更加残酷的迫害行为。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王洪滨因晚上炼功,被包夹张宇岩发现,报告黑龙江呼兰监狱七监区二中队指导员李友,李友指使犯人张宇岩、于涛、郭长顺、刘三、张军等毒打王洪滨。 二零零六年五月下旬,恶警李友、许志铭又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高彦海、王洪滨和新来的两名大法弟子进行了几天的迫害。 几年来,在七监区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有大队长宫旭光、教导员张孝平、一中队指导员许东、二中队指导员李友、二中队队长许志铭等人,这只是呼兰监狱十五个监区的一个监区。 王洪斌被超期不放,也被迫害批捕。在“减期”大会上,石昌敬还假惺惺地称其不愿看到这些,事实上都是他一手制造的。 漫长的监狱奴役迫害,白天到车间,每人都定了任务,减不减刑都得干。大约在二零零五年左右,新来队长崔连庆,心狠手辣,当晚对王宏滨同一名同修体罚,连续几天后不了了之。 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王宏滨已回到家中,去原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哈市邮政局人力资源部张克地说把王宏滨开除了,杨立伟说:“你别找了,找谁也没有用,王宏滨这儿说不行就不行,王宏滨们依据劳动法开除的。” 附:参与迫害的部门与人员--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审判长:李小京、审判员:王玉兰、张微、书记员:王琳。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九点左右,自称双城区公安局警察的一伙人跨管辖区闯到王宏滨家中,他们未着警服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将王宏滨绑架,同时将家中法轮功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及电脑等物品抢走,王宏滨被劫持到双城区拘留所非法关押。据悉是接受所谓上级公安指派违法而为的。 家属去找寻王宏滨下落,被告知行政拘留十五天,五月二十三日可回家,家属于二十三日去双城拘留所接人,又说已转为刑事拘留,五月三十一日被哈尔滨市双城区检察院违法批准逮捕。 大法弟子王洪彬聘请的律师说他的卷宗已到法院,接案人叫:关树佰。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宏滨,所谓的检察院公诉人王桂珍、姜焕章在庭审中提供伪证材料。参与迫害庭审的有所谓审判长双城区法院胡业林、代理审判员吴树柏、代理审判员徐静,书记员范威。 庭审过程中所谓公诉人王桂珍和姜焕章所提供的“证人”没有个人信息,没有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也没有“证人”本人按的手印,伪造的所谓的“证据”很明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公诉人王桂珍准备的好一大堆所谓“证据”被驳倒,随口谎说在法轮功学员王宏滨家中搜出来一个一千G的硬盘,王宏滨的辩护律师说:你的证据资料中没有。然后王桂珍又改口说是电脑里的硬盘,多次出现这种漏洞百出的现象被法官胡业林当庭斥责。 王洪彬的妻子在辩护中讲“法轮大法好”。法官拒绝其辩护,逼迫她签字,在家属拒签的情况下,庭审草草收场。 在九月十三日非法庭审中,律师还指出,我的当事人是哈尔滨市区的人,即使当事人犯了罪,也应该由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审理,双城法院无权受理。 在没有任何证据及事实的情况下,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双城区法院诬判王宏滨九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法轮功学员赵海军二审维持一审冤判八年,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与法轮功学员王宏斌、姜维民一起被劫持到呼兰监狱。王宏斌被冤判九年,姜维民非法刑期待查。 在监狱中这些年,王宏滨身体一直不好,近期血压高达280~300。有狱警捎信说:“王宏滨状况很不好,已经安排自己的后事了。”家属找相关部门要求办理保外就医。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监狱七监区赵队长给家属来电话声称:他们没有迫害王宏滨,让他去医院看病他不配合,这几天家属还要到相关部门要求办理保外就医。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在外界打电话和家属介入的情况下,狱警带王宏滨去了公安医院,也没通知家属。七日,又转回呼兰监狱。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非法判刑;
关小号;
摧残性灌食 ;
吹凉风;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手铐/脚镣 ;
细绳绑五花大绑;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体罚 ;
水牢 ;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打骂;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
不给穿衣服;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关押;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提审;
非法审讯;
非法强制离婚;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恶人举报;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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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公诉人王桂珍
呼兰监狱七监区赵队长:15046777746
还有一个队长:132065600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呼兰县公安局(呼兰区公安局)
:
于涛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太平分局看守所(道外看守所)
长林子劳教所
:
石昌敬
双城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
北太平分局
双城市检察院
:
王桂珍,
姜焕章
哈尔滨太平区法院
:
王琳,
张微,
王玉兰
哈尔滨新建监狱
呼兰监狱
:
尚建坤,
孙喜明,
孙义,
崔连庆,
张宇岩,
隋贵和,
李友,
许志铭,
张平,
赵晓波
双城市法院
:
胡业林
道外区法院
:
李小京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
哈尔滨市邮政局
:
杨立伟,
张克地
滨江检察院
:
吴军
双城区法院
:
吴树柏,
徐静,
范威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2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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