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琴(德芹)
简介:
王德琴(德芹)(Wang,Deqin?deqin?),
女 ,
41岁 ,
王德琴,女,41岁。1999年7.20王德琴依法到省政府上访,遭到警察的残暴殴打,有的法轮功学员衣服被撕破,有的鞋被打掉,还没等穿上就被踢上车。回来后,村干部丁乃玉让她到镇去办洗脑班,负责人有镇书记赵洪生、张佃启。村干部丁乃玉、刘佃伍、郭术云还到他家强行把大法资料拿走。 1999年9月6日王德琴进京依法上访,遭绑架。后韩甸镇派出所雇振龙、隋广成、于占军、李克吉等人将她劫持回双城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不让与外界有任何往来,连基本日用品都不让买,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被非法关押64天后释放。在这期间610强迫她的家人用房产做抵押,又被双城公安局局长张国富、副局长张士耀、610的刘春阳勒索3000圆,张学义勒索100圆,韩甸政法书记王金柱勒索2500圆,派出所王广忠勒索500圆,还被敲诈伙食费570圆。 2001年村干部丁乃玉、郭术云、张荣祥还有镇孙××到王德琴家,逼迫她写不进京的保证书,否则就拘留。 1999年9月6日进京证实大法,被北京渊谭派出所抓住,遭到北京渊谭派出所责任人打骂后,送到驻京办,后又送到双城拘留所非法拘留64天,整天挨局里刘春阳,“610”张学义父子及号里的犯人骂,被逼写下了保证书,还被逼家人拿钱保。被勒索钱财为,双城县局刘春阳收3000元钱,韩甸镇副镇长王金柱收2500元,派出所500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扣压房产证;
勒索钱财;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双城市韩甸镇腰小房村大法弟子被迫害案例
黑龙江省双城大法弟子在受迫害中被敛财的情况
>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毒打和勒索的部分事实(续)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电话(区号0451): 双城市公安局张胜臣1393611007 双城市610办公室电话:53165610 张国富53115778,金婉芝53005826,姜宏伟13936022121,刘善忠13091722617,53169372 双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李忠秀,53124803,53117887 双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刘清禹,53122717,53117978 双城市韩甸镇政法委书记孙继华电话53230081,13936489088,13199527365 双城市韩甸镇派出所所长张春华53230407,53115873 双城市韩甸镇派出所副所长于占军53230286,13104080676 双城市韩甸镇派出所隋广成53230386,13504818048(打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城市610办公室
:
刘春阳,
张士耀
双城市公安局
:
张国富
双城韩甸派出所
:
张佃启,
雇振龙,
于占军,
隋广成,
王广忠
双城市韩甸镇政府
:
王金柱,
赵洪生,
刘佃伍
韩甸镇派出所
:
李克吉
双城市韩甸镇腰小房村
:
丁乃玉,
郭术云,
张荣祥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2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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