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山
简介:
郭洪山(Guo,Hongshan),
男 ,
65岁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轮功学员,秦皇岛市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职工。一九九六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他和妻子孙玉凤毅然去北京护法,后来被拘,无条件释放。十月他与妻子孙玉凤去北京护法被抓,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受尽折磨,电机厂为此把妻子除名。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他被耀华玻璃集团公安处徐建平带人到家里,将他抓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五天。单位为此将他下岗。 二零零一年三月,他被同公安处的人,把他从家里劫持到设在孟营附近一家私人旅馆的“洗脑班”,强制洗脑。 五月十四日恶徒把他从家中骗到公安分局,让他承认莫须有的罪名,他坚决拒绝而遭毒打,七、八个人把木棒打断了,皮抽得开花了,在长达七、八个小时的毒打中,不知昏死过去多少次,浑身上下伤痕累累,这样还不放过,又把手铐在特制的椅子上……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妻子找公安分局彭局长要人,恶警反而把妻子送进了精神病院受了十个月的折磨。期间受尽酷刑折磨,据说,一条腿被打折。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他和武兴菲(女)、罗金秋、杜井义四名大法学员被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进行非法审判,刑事判决书多处与事实不符。 1、法院竟将他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曾受到的两次拘留写成五次: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将非法关押变成合法的。 2、事实上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将他从家里带走,五月十九日非法拘留;但判决书却说五月十五日抓获,五月十八日被刑事拘留。 3.二零零三年八月,他在申诉状中写了恶警刑讯逼供的过程:首先用手铐将他铐住,按倒在地,七、八个人对他拳打脚踢,并用皮带、锹把抽打他的身体,被打昏数次,锹把打断两截,并用流氓手段侮辱他,用脚踩他的小便,用手掐拧他的乳头,直到破皮出血才住手。他的大腿内侧、外侧、整个屁股被打成铁紫色,头昏脑涨,两眼冒金花,这些人直到打累才住手,时间长达八个小时左右。打完之后,就将他铐在了铁椅子上,并威胁说:“你明天再不交待,还对你动刑”。 恶人利用动刑及诱供、欺骗的手段来对他,不但没放他回家,却把他铐在铁椅子上,非法拘禁了五天,于第六天即五月十九日,将他送进秦皇岛第一看守所,他身上的伤有看守所的号志记载,还有照片。他多次在看守所被提审。 二零零二年九月,郭洪山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十一监区至今。其妻子孙玉凤因丈夫多次受迫害而精神失常,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被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彭鲁彦非法关押十个月;其女儿于二零零三年考上大学却因没有经济来源而不得不放弃上学的机会。 秦皇岛西港路街道办事处骚扰法轮功学员李淑清、郭洪山家属,使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郭洪山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已被转至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秦皇岛大法弟子郭洪山,被迫害的流离失所一年多了。近日又有警察多次上郭洪山家里骚扰,是海港区和平大街派出所的丁某带队。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3点多,秦皇岛海港区和平大街派出所大约三人,到大法弟子郭洪山家敲门进行骚扰,其中一人用手机给他女儿打电话,让回家开门,女儿没有同意。晚上6点多,又用座机进行骚扰。现情况不详。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周三)下午,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轮功学员郭洪山的女儿回家路上,发现在自家楼下有警车。警察打电话问她:你爸在哪?她回答不知道。警察说你爸在家吧。她回答不在家。警察说你家屋里有动静,她说我爸不在家。郭的女儿就没回家。下午三点半时,有一法轮功学员给郭洪山打电话,他小声说:我家警察来了,这人没听清,郭洪山又大一点儿声说,我家警察来了。 五月二十七日(周四)晚上,三十一日(周一)下午有法轮功学员去敲他家门都无人应答。郭的女儿三十一日回家时,发现家门钥匙打不开门。 郭洪山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看守所。郭洪山女儿在六月二日给五月二十六日联系的那个手机上打电话,问他是谁,他只说姓王;问他找郭洪山啥事,他说还是二零一五年那个案子。郭女儿说联系不上郭洪山了,这个姓王的说已经收审了。问他谁办的案子?说是和平大街派出所李姓所长,让自己去打听,不告诉姓名。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5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局与秦皇岛和平大街派出所所长李文涛等警察,在法轮功学员郭洪山家中骚扰、绑架了郭洪山。所谓的理由是二零一五年郭洪山与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时,当时因为郭洪山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所谓的所外监视居住。当时检察院并没有立案的相关文件。秦皇岛和平大街派出所的警察,把五、六年前郭洪山的拘留证的拘留单拿来改过再次使用以此作为这次绑架的借口,更是错上加错。警察也没有出示新的拘留证,也没有出示警察身份证件,就强行把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郭洪山,强行从家中绑架,是私闯民宅,是在知法犯法,什么手续都没有,检察院也没立案,违背司法程序。 而刑事拘留通知单上写的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00条之规定,我局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17时将涉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的郭洪山刑事拘留。秦皇岛市海港公安分局有盖章并没有签字。而会道门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这次被绑架后,郭洪山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抚宁县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郭洪山已被转入秦皇岛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郭洪山的女儿收到昌黎法院电话,告知将于十一月二日对郭洪山非法开庭。近日,律师和家属赶去检察院和法院递交各种文件和办理辩护事宜,依法维权。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女儿去法院递交亲属辩护人手续。三点左右,张秋生法官下来,说:“别给我法轮功资料,我不接。”就进了棚子(因为疫情原因在法院门口盖个简易棚)。郭洪山女儿说:“我要申请家属辩护人,你让我开的现实表现证明,派出所需要法院出具介绍信才能开,是公对公开,不对个人,法院清楚程序。所以,法院需要给我出介绍信。” 郭洪山家属两人被一群没着装的人抬起,扔到车上,送到昌黎城关派出所,被昌黎城关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天一夜。派出所在审问中不但饮酒,还骂人,对于法院人员不依法执法不但不制止,反而诬陷两名家属扰乱治安,要非法拘留。从下午3点多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没有给郭洪山家属一口饭,派出所说:“我们没有义务给你们饭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上午,郭洪山在昌黎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参与人有法官张秋生,公诉人李红宇和一人不知姓名,陪审员2名,法警3人。因疫情,不让家属旁听。原定10点开庭,但法院去看守所接人,11点才到法院。11点多开庭,一个多小时结束。过程中,法官没有为难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法轮功学员郭洪山被昌黎县法院法官张秋生非法冤判四年。 二零二二年八月初得知,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承德监狱的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郭洪山,现已被送回到河北省秦皇岛市当地看守所,具体原因不明。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电刑 ;
坐/锁在铁椅子上 ;
诱骗/利诱;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劳教;
骚扰;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4212.html#2286223213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4142.html#22526225225
曾遭十年冤狱-河北秦皇岛市郭洪山又被判四年
河北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郭洪山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3129.html#2111122368
做好人遭冤狱十年-郭洪山再面临开庭-家属维权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9767.html#21818224248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7354.html#2162323379
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郭洪山被骚扰、绑架信息补充
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郭洪山被骚扰、绑架信息补充
曾遭十年冤狱迫害 河北秦皇岛市郭洪山又被抓捕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6458.html#2153123628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2328.html#1789233841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大陆综合消息-352021.html#1782234655
河北省秦皇岛市郭洪山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补充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轮功学员郭洪山等被绑架
截至七月十日秦皇岛地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情况
秦皇岛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情况
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郊监狱对绝食抗议迫害的大法弟子家属进行威胁
秦皇岛至今被非法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情况
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监狱的部分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石家庄北郊监狱关押折磨大法弟子案例
秦皇岛大法学员郭洪山遭非法判刑,妻子曾被逼疯,孩子被迫弃学
秦皇岛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不法官员迫害大法弟子
河北秦皇岛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和酷刑折磨的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公安医院院长刘敏:13935603268
市看守所
所长:李志祥 13383659999
政委:李长红 13933611223
16603350019
副书记:于利明 13803359672
副所长:赵树江 13933559938
钟国峰 13031435761
肖海伟 18503359898
纪检员:夏祖正 13582802596
秦皇岛市公安局
地址:秦皇东大街65
电话:0335-3950017
秦皇岛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电话 0335-3950017
地址:秦皇东大街65号 邮编066000
昌黎法院
办公室电话:0335-2022171 立案庭电话:0335-7800140
立案二庭电话:0335-7800131 监察室电话:0335-7800139
孙某座机:0335-7800142
法院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昌黎县地王大街147号
昌黎法院院长曹敬东、李文杰、
代院长、张勇武
参与构陷郭洪山的相关人员
和平大街派出所
所长李文涛 男 13333350133
张伟 男 18932592222
杨克利 男 13653366110
张玉姣 女 18630310606
崔奇峰 男 13930333233
王树斌 男 13333307573
周爱东 男 13133586606
吕铁军 男 18630367969
侯钢 男 13001420006
刘海涛 男 13833530929
韩鹏程 男 13133520088
丁建平 男 13803357110(此人是2015年绑架郭洪山时的所长)
负责郭洪山案件的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公诉人:白宝忠
3、秦皇岛开发区国保
李立忠 男电话 13133505001 16603350672
茹宏喜 男 电话 13315360199
秦皇岛和平大街派出所
新所长李文涛:13333350133;男,1983年10月
警察张伟:18932592222;男,1972年1月
杨克利:13653366110;男,1964年12月
张玉姣:18630310606;女,1987年9月
崔奇峰:13930333233;男,1976年12月
王树斌:13333307573;男,1973年8月
周爱东:13133586606;男,1975年10月
吕铁军:18630367969;男,1975年11月
侯 钢:13001420006:男,1977年8月
刘海涛:13833530929;男,1984年4月
韩鹏程:13133520088;男,1983年11月
丁建平:13803357110;男,1965年5月
西港路派出所所长 刘立强 3622280 13833535888 3651283
海港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晓光13383351199办0335-3552111
抚宁县看守所
电话:0335-3012574
监督电话:0335-6126596
政治处杨克军:13503236440;男,1965年1月
政治处杨士泽:1393039795;男,1963年10月
抚宁县拘留所
电话:0335-6012960、0335-6017970
驻操营派出所
电话:0335-6090024
抚宁县检察院
电话:0335-6016568
办公室:0335-6012428
信访科:0335-6012382
检查科:0335-6011423
公安局
办公室:0335-6011331
抚宁分局国保大队
陈英利:13513097897;男,1968年2月
宋泽民:15003350198;男,1967年2月(已退休,王海金被迫害时,此人在抚宁公安局信访办任职)
秦皇岛市道南派出所
地址:秦皇岛海滨路17号
邮编:066000
电话:0335-3412924
秦皇岛市国保大队
地址:原公安一处在秦皇岛海阳路早市东侧楼6楼
处长王宪增:13803351637;0335-3034387、0335-3050974、0335-3205644办王宪增家庭住址:秦皇岛海港区交运里小区22栋3单元8号
吕平:原为海港公安分局一科科长,后升任国保大队主要成员
俞晓军
牛明福:13582803508;0335-3034387办
公安局副局长、610头子吕淑利:13803380755;0335-3034919办
责任单位及恶人:
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承德监狱
河北省省四监狱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分局
:
彭某某
秦皇岛耀华玻璃集团
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
秦皇岛第二看守所
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分局
海港区人民法院
抚宁县看守所(抚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
西港路街道办事处
昌黎县法院
:
张秋生
海港区和平大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26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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