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军
简介:
朱明军(Zhu,Mingjun),
男 ,
41岁 ,
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关村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月末,他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上访,被前门地铁派出所警察拦住,强问到北京的原因,不说就不让走,当告知是法轮功上访者,即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几个小时,后来由双鸭山驻京办事处的一位刘姓科长非法押到双鸭山驻京办事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多日,后由宝清县内保科长杨玉林等人非法押到宝清县。在押他回来的车上,宝清县公安局长李杰(音)、政保科长韩广庆问他还炼不炼法轮功,因他回答「炼」,他们就把他非法关押在宝清县第二看守所,戴手铐、脚镣长约半个多月,连睡觉都不给拿下。因他坚持炼功,看守所警察多次对他进行辱骂、恐吓。有一次,政保科副科长吴丽还因他常面带微笑,对他大吼:「朱明军,我叫你笑,到时候叫你哭都找不着调。」他在看守所被非法超期关押达八个月之久,就被劫持到双鸭山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双鸭山劳教所,狱警指使犯人野蛮干扰他炼功。他又被转到另一个大队,因为炼功,遭到警察电棍恐吓,并被队长殴打。在劳教期间反复给他们灌输他们自己录制的诬蔑大法的录像,四个月后,他被迫写了不炼的保证书等,才被释放。在宝清县看守所期间,家人为救他出去,先后花了数千元。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是在二零零八年奥运会的前几天。因同修刁丽霞过病业关,想和他们几位法轮功学员交流。结果八五三农场公安局及政保科警察在局长的指使下,将他们绑架到八五三农场公安局,被强行搜身、照相,因为他抵制,遭到警察殴打。 在红兴隆看守所,他拒绝报姓名,被警察扒光衣服大声辱骂、恐吓。他被戴手铐和戴十八斤脚镣,达二十天之久,睡觉吃饭上厕所都不给拿下,要同室的犯人帮忙。 恶警在红兴隆看守所非法提审他时,他问他们对法轮功有法律条文吗,他们说有,他说那你拿给他看看,他们推说在局里,下次拿来,他至今也没有看到他们说的法律条文。他要求请律师,他们说请律师得由他们选的律师才可以,否则不能替他打官司。他要见他的家人。也不被允许,总之没有一点法律可讲。 四十天左右,他们直接把他们送到绥化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刚进劳教所邪恶警察金庆福等伙同一些他手下的犯人即围上来大声辱骂、恐吓,拿出一些事先写好的一些保证:在劳教期间不炼功等条文叫他抄写,因为怕心写下这些,他们就更猖狂指使犯人两三个看一个,不但不让炼功,连说话都不让,他因别人问一些问题回答了,即遭到犯人的毒打。犯人大多是盗窃的,家里没人管,他们就利用这机会,勒索其它人员,其它人员家里有人给送钱的,他们就勒索,然后对你能多少好一些,不送钱的就经常找借口打骂。这些都是在警察的包庇和默许下干的。每天还要背他们的所谓监规,唱恶党的一些歌曲,唱的声音小的或不唱的就要被犯人或警察殴打,有的还遭电棍电击。 经常会有上级和本所内的上级来调查所谓的「转化」情况,如果如实的说了或不回答就会受到恐吓、殴打。有一次他如实的说了一些情况,即遭到劳教所小队长石剑的恐吓和恶警金庆福的殴打。 有时要抄写诬蔑师父和大法的东西,不抄就遭到犯人的辱骂殴打,接着警察也要殴打,还在别人都休息以后让你码坐很晚才能睡。他因为怕心等执着违心写下这些东西之后,心理比身体上的痛苦还痛苦,总觉得对不起师父,很多时候都在自责中。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天还要被强迫坐着干十多个小时的活,由于他总是自责,精神上的折磨和身体上的折磨使他身体在几天时间就瘦了几十斤。 被劳教前,他刚花五万元买了一辆出租车,因他被抓,被迫以四万四千元的低价卖掉,现在出租涨价到三十万元,不单是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他现在连稳定的工作都没有。在这期间,家人为了减轻他的痛苦给劳教所个别人先后送了数千元。两年后出狱时,宝清县「610」头目刘舜超又向他家人勒索了八百元才去接的他,使他在劳教所又多呆了一天。他所经历的只是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手铐/脚镣 ;
人身侮辱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宝清县法轮功学员朱明军遭迫害经历
浪子回头 今遭迫害
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红兴隆看守所
绥化劳教所
:
石剑,
金庆富
宝清县公安局
:
李杰,
吴丽,
韩广庆
宝清县610
:
刘顺超
宝清县八五三农场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4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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