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英
简介:
由金英(You,Jinying),
女 ,
49岁 ,
黑龙江省富锦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原政法委公安局的安云峰、宫魁明、赵万龙等人,在中共邪党江氏集团的谎言欺骗下,为了紧跟迫害好人的形势,在二零零三年定的抓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有赏,抓一个人多少钱,搜到一份资料五元钱。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的刘青春就是为了领赏和五元钱,不顾他们生命的安危,诬告举报了五名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绑架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袁玉龙、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刘志远在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希望村民不要受中共诬蔑宣传的毒害,结果被北岗派出所绑架至绥滨县看守所。七月二十三日下午,绥滨公安局警察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韩福友。袁玉龙和韩福友两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目前在狱中绝水绝食抵制迫害。而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则被转移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在去鹤岗的路上,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那个所长(可能叫宋士宝)扬言要把她们就地挖坑埋了。到鹤岗看守所, 杨淑珍大约被灌食了一个星期。一个月之后又给转到一看守。 一看守,有两个女间,由金英和高玉敏在一个间。管号的人王莹(杀人犯)叫背监规,不背就罚站。第二天一大早狱警(田义)上班,站门口就是一顿大骂,继续体罚。当时由金英昏过去了,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大铺上,那些号里的人说由金英是装的。 法轮功学员们不再背监规,打扫卫生和夜间值岗。又过了几天狱警(田义)找法轮功学员们一个一个地谈话。由金英说,我不是犯人。王莹(管号的)说,你穿着号服还说不是,由金英说,号服是你们硬给套上的吗?。 由于管号的说,什么窗户坏了,安电视、安装有线,钟表坏了,换电池都让法轮功学员们摊钱。由金英绝食抗议。看守所里的医生和两个男的(年轻的在押人员)按着由金英灌食,由金英的手在抽、身体也发硬,他们还扬言说多放盐,不行放辣椒末。 一个警察,因为由金英绝食,把由金英叫到大铺边上,左右开弓一连气打了十来个大嘴巴子。普淑兰还说要给由金英灌屎酷刑、灌食。她们在打人的时候把门关上,好多人一起动手甚至整个监室都动手。 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这个恶声总在十七岁未成年的幼小心灵中回荡,她是一中的学生,上课不能专心听课,原本聪明的孩子,现在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时一道数学题,别人给讲五遍都听不明白。 由金英女士后来又被秘密转移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鹤岗第二看守所曾电话通知家属可以去接见。由金英17岁未成年女孩在大人陪同下前去探望,却遭看守所拒绝。一同遭抓捕的还有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有的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情况危急。 由金英母女的不幸遭遇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同情,为了帮助妈妈讨回公道,17的女孩对办案单位绥滨县公安局提起了法律控诉。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鹤岗市绥滨县法院在绥滨县看守所设立所谓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袁玉龙和刘思远进行非法庭审,绥滨法院刑庭庭长吴军、检察院的黄作龙为了达到重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频频打断、干扰律师辩护及法轮功学员的自辩。 由金英被诬判了四年,五名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二审到鹤岗中院。十二月中旬律师接到鹤岗中院电话,说已决定二审不开庭,并让律师提交辩护词。北京正义律师兰志学到鹤岗中院,找到二审法官李巍,郑重提交了申请二审公开开庭的法律意见书,义正词严地要求开庭公开审理,因为新刑法元旦以后执行,二审必须开庭。邪党鹤岗中院想得到辩护词后草草结案,十多天判决下来了,维持原判。 在鹤岗看守所关押半年后,被送去黑龙江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而这时上大学的女儿由于压力太大,经济条件有限,精神受到了刺激,住了两次精神病院花了好几万块,原本就经济短缺的情况下又增加了阴影。 二零一七年由金英和刚好一些的女儿搬到绥滨。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绥滨公安、国保、政法委把由金英家前后都围了起来,大约有十来个人,从房上跳进院子里,把由金英推到屋里就是一顿打,一通翻把家弄得乱七八糟,把所有的大法书和画全部抢走了,又拍照,又录像还把由金英的身份证、农村信用社卡、手机、手表还有钱全抢走了,把由金英也拉上车。 八号晚,把由金英拉到另一个地方按指纹。他们按着由金英的手使劲按了好几遍,嘴里还骂着。按完指纹把由金英手反铐着,两个人夹着一动不能动。手铐越动越紧押到鹤看(鹤岗看守所),这时鹤看只有一个了,合并了。路上刘振明骂由金英叫她滚出绥滨。 二零一八年六月,由金英被绥滨县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鹤岗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鹤岗市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兴安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面临非法开庭迫害。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有:由金英、李春辉、冯俊清、庞淑艳。由金英被枉判三年。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由金英又一次被押送哈尔滨女子监狱,非法刑期三年。由金英被分到集训监区(原九监区)。七组组长李秋君,方芳(帮教),大陈静(包夹)开始让由金英码坐。头一天到晚上十点,一天一天加码,后来到晚十二点。早晨两点起一动不让动。晚上李秋君值岗时就坐由金英我旁边,没有闭眼睛也说闭眼睛,就用脚不停地踹由金英,还说着各种难听各种诬蔑的语言。她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手段做转化。李秋君、方芳、大陈静一起打由金英,方芳使劲打由金英我后背,说“疼”,还不行。 有一次杨絮(一组包夹)(大毒枭)送转组人员,由金英不转就打,把鼻子打出血了,由金英用纸擦想到门口去扔(垃圾筒在门口),方芳不让,一把抢过去好几次,晚间吃饭时由金英的左眼肿得什么都看不见了,不知道谁,问杨絮为什么打人,她说由金英欠揍。狱方找由金英谈话作了笔录,后来也不了了之了。一次到中午,由金英问李松梅(警察包组),不让睡觉坐到几点有规定吗?李松梅说:你不做好你自己(指转化),她(李秋君)怎么做都行,没有规定怎么做,意思是怎么做都不过分,怎么做都是对的。回到组里,李秋君气急败坏地说由金英告状,有要收拾由金英的意思。组长叫她们(包夹)早晨三、四点叫我起床,大陈静两点多一点就叫由金英起来。 还有五连保:五个人中一人受罚,其余四人都受牵连,面临扣分和减刑挂钩。法轮功学员不转化或其他事,他们就一起攻击或加重迫害。组与组之间的法轮功学员不能同时上厕所,哪怕憋的马上要尿裤子也不行,尤其有不转化的学员单独上厕所,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包夹看着,不能和任何人说话,不能写信,不能打电话,不转化的学员每月花销额度是九十元或一百元,和黑恶势力划在一起,而别的犯人都可以随便出入,上厕所。 家里来信得警察先看,然后组长看,过关了才能到本人手里。往出寄信也是组长先看,再到警察看,通过了,才给寄。他们认为不合格的既收不到、也寄不出去。不管什么事都得写申请,申请先写报告词,犯的什么罪,不管是不是自愿都得写自愿。 一段时间还得交公共用品钱,洗衣粉、洗洁精、笔本笔芯、扫地用的等等,一个月一个季度多少钱不等。法轮功学员的笔用完,上交统一管理不能过夜,包夹的笔可以随便使用。不转化的学员不能向别人借东西,于桂荣没转化,家里没及时存钱,没有手纸用。李秋君放话说:任何人不能给她任何东西,谁要给她东西,就把谁的东西全部扔掉。没有手纸上厕所,只能用巴掌大的小布擦,擦完洗了,只能揣在兜里,还不允许晾。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亲属;
恶人举报;
罚站;
摧残性灌食 ;
毒打/殴打 ;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又有十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
参与迫害法轮功-黑龙江民政厅副厅长周宏严遭恶报
只为坚持正信-善良妇女由金英两次遭冤狱迫害情况
黑龙江鹤岗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跨区起诉
黑龙江省鹤岗市由金英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1)-375753.html#181013221038
由金英等五人冤案上诉 鹤岗市中院强行结案
受中共洗脑操纵 黑龙江绥滨县法官刁难律师
黑龙江绥滨县法院预谋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现在还在做什么?
母亲遭非法关押 女中学生被迫控告
妻子为夫鸣冤 黑龙江恶警拳打脚踢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由金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鹤岗市政法委书记杨贺新;
鹤岗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张达力;
鹤岗市公安局长徐连斌,副局长何庆岩(主管国保);
绥滨县政法委书记王玉海、赵兴滨(原任);
绥滨县公安局长樊明亮、陆建生(原任),国保大队队长张振强,副队长刘运财、李占林,警察高铁军;
绥滨县检察院检察长王雪东,公诉科科长黄作龙;鹤岗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李巍(参与2012年非法判刑案);
绥滨法院刑庭庭长吴军(参与2012年非法判刑案);
鹤岗市看守所所长石万林,副所长朱小亮、于海龙、毛玉峰;
鹤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等;
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尤丕林、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检察长、批捕科科长、起诉科科长谢丽梅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鹤岗市中级法院
:
李巍
绥滨县检察院
:
黄作龙
绥滨县法院
:
吴军
绥滨县610
:
张振强
绥滨县公安局
:
安云峰,
宫魁明,
赵万隆,
陆建生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杨旭(絮)
北岗派出所
绥滨县政法委
绥滨县看守所
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
:
刘青春
兴安区检察院
:
尤丕林
鹤岗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3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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