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兰
揪头发撞墙,又呈大字形躺在地下
酷刑演示:「壁虎爬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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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淑兰(Li,Shulan),
女 ,
65岁 ,
黑龙江佳木斯市永红区大法弟子。家住佳木斯市向阳区龙翔铭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铺天盖地地掀起了镇压法轮功的恶浪,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肆诬蔑法轮大法,恶毒地攻击和诽谤法轮大法的创始人李洪志师父。 法轮大法给了李淑兰第二次生命,李淑兰应该去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还李洪志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李淑兰决定进京上访。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李淑兰与四名法轮功学员乘上进京的火车。 三十日到了北京,李淑兰们下车直奔天安门。在天安门广场,李淑兰们打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同时高喊:“法轮大法好!”一下子上来好几个恶警将横幅抢去,将李淑兰绑架到警车上。在警车里,李淑兰又拿出一个写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朝着车窗打出,并喊着“法轮大法好”,几个恶警扑上来,拳打脚踢地将李淑兰按倒在座位上。 他们将李淑兰劫持到离天安门广场不远的公安局,关在一个大铁笼子里,有好多法轮功学员都被关在这儿。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进京上访,被劫持到北京海淀区看守所。他们问姓名、住址,她不说,就指使刑事犯把她的衣服扒光,20多人轮流打,打昏过去就用冷水浇醒,醒过来后继续打。他们还用圆珠笔扎她的眼睛、乳房、手心和脚心,揪住头发把头往墙上撞。怕她叫喊,用袜子塞住她的嘴。打累了,就叫她做“爬墙壁虎”,或者大弯腰,把头放在两腿之间,倒了就打。打得她体无完肤,全身都是紫黑色,头肿的老大,眼睛肿的睁不开,嘴张不开,双腿走不了路,把她迫害得几乎没有人形了。当上面来人检查时,怕看见她,就把她放“风圈”里,并把嘴堵上。 恶警看动硬的在她身上不起作用,就来软的,问她为什么信法轮大法?她说是为了修炼,而且自从修炼后,多种疾病都好了。恶警说:“你写个决裂书,就放你回家。”她说不会写,没念过书。他们又让她骂师父、踩师父的像,被她拒绝了,他们就用电棍电。她被迫害得经血不止,达半年之久。为了抗议他们的暴行,她绝食了13天。 当身体稍有好转,就判她非法劳教1年,转送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此处更邪恶,稍不随意,非打即骂,整天受折磨。后来将她遣送到北京市大兴县新安劳教所,他们叫她写揭批材料和决裂书,她说不会写,他们就让别人代写,让她抄,她说不会写字,再加上被他们迫害得经血不止,有时大流血,两腿也不好使。 到二零零一年十月份期满时,怕她回家后揭露他们的罪行,所里的人和大队长、中队长都分别找她谈话,叫她回家后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要说,可见邪恶有多么心虚。 后来,他们不知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了李淑兰的姓名和住址。大约十二月二十日左右,李淑兰被非法劳教一年。当绝食到第十三天的时候,他们要给李淑兰灌食。李淑兰说:不用你们灌食,我自己吃。 随后,他们把李淑兰劫持到北京调遣处。这个地方更是邪恶。李淑兰被强迫做奴工,整天干活,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有的时候,晚上干到十点多钟还不让休息。早上起床,刷牙,上厕所只给三分钟时间,便不完也不许继续便,不然恶警就连踢带打的。李淑兰说:“李淑兰身体不行,不能干活。”他们叫李淑兰背监规,李淑兰说:“李淑兰不识字不能背,脑袋打坏了,记性不好了,学不会也记不住。”恶警就给李淑兰戴上手铐、脚镣,将李淑兰关进小号。 八天后,李淑兰被劫持到大兴县新安劳教所的四中队。在新安劳教所,张姓女恶警指使一个邪悟了的名叫樊影的犹大做李淑兰的所谓“帮教”,让李淑兰放弃修炼。 第二天,樊影精神失常了,把自己的衣服撕得一条一条的,见谁骂谁,后被送进精神病院,叫家里来人接回去了。樊影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监室里的刑事犯怨李淑兰,在恶警的纵容下,她们就打李淑兰,让李淑兰作“爬墙壁虎”一天一夜,李淑兰被迫害得几次昏迷。 李淑兰的下身始终流血不止,高血压也犯了,身体很虚弱。李淑兰拒绝做奴工,拒绝参加每星期一的所谓升旗仪式。 有一次,张姓恶警强行把李淑兰拽出去,出去后刚升旗,李淑兰就昏倒了。队医给李淑兰量血压,高压二百八十,低压二百二十。她们给李淑兰吃不明药物,李淑兰不吃,他们用螺丝刀撬开李淑兰的牙,李淑兰的嘴唇和牙龈都被撬出了血,硬把药片灌进去。 非法劳教到期时,劳教所里的大队长李继荣和中队长等都找李淑兰谈话,威胁李淑兰:“回去后,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就不要说。”李淑兰说:“为什么不让说,是怎么回事就怎么说,实话实说,李淑兰要让世人都知道你们是怎么样迫害李淑兰们的,强制是改变不了人心的,李淑兰回去要告你们。”他们说:你为什么挨打,就是因为你这张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李淑兰获得自由。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李淑兰和丈夫裴克刚把一家人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及迫害造成的伤害与损失写成诉状,向中国最高检、最高法等国家部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李淑兰的丈夫裴克刚是残废军人,退休前任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经济办公室主任,同为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在被迫害中不幸离世,终年七十八岁。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四十分左右,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李淑兰家中将其绑架并非法抄了她家。当晚李淑兰被关进了佳木斯市拘留所。李淑兰的亲人闻讯后心急如焚,通过关系找到新立派出所所长,被告知十五天后就放人。 亲人信以为真,并联系了李淑兰远在外地上班的儿子,到时回来和家人一起接李淑兰回家。李淑兰也被同时告知十五天就回家。直到十一月份,李淑兰已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了,家人方才得知,她已被构陷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了。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据悉,目前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卷宗已被移送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上午九点,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李淑兰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主要迫害责任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宋涛(本案主审法官)。 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李淑兰的代理律师,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宋涛的通知,李淑兰将于今年三月所谓到期回家,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八个月,非法判处罚金五千元。李淑兰将不会被非法转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李淑兰已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冤狱期满,从佳木斯市看守所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逼迫放弃信仰;
电刑 ;
体罚 ;
非法劳教;
揪头发撞墙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关小号;
手铐/脚镣 ;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2744.html#2132923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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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看守所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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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续)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海淀区看守所
:
李丹丹
佳木斯市看守所
向阳区公安分局
北京女子劳教所(新安劳教所)
:
李继荣
向阳区法院
:
宋涛
北京市大兴区劳教人员调遣处
向阳区检察院
:
李利锋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日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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