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生
简介:
苏泽生(Su,Zesheng),
男 ,
79岁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轮功学员。生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现家住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小区,曾经是普洱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苏泽生被非法监视、抓捕、判刑,并被无理开除公职,被剥夺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使他本人、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苏泽生值完医院科室的班后,因七月就要退休了,还有近三十天的加班和本年度十五天的工休假,加起大约一个半月的假期没有休,打算休假接着退休,就坐夜班车到昆明找已退休和女儿居住的妻子张贞一。之前,因退休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苏泽生曾托在普洱照顾年老父母的姐姐六月份帮他办理一下。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早上十点左右,苏泽生在昆明金星立交桥边华秋园女儿苏岚的茶叶店玩时,突然有几个穿便衣的人堵住门口,有个叫卢忠林的说他们是普洱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有事要苏泽生去证实一下,把苏泽生绑架到盘龙区金辰派出所二楼。 普洱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潘占斌证实苏泽生的身份后,当场开了一张普公刑传字[2006]47号的传唤通知书,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另一张是普公刑拘通字[2006]86拘留号通知书,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十一时,说苏泽生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苏泽生非法拘留,办案人卢忠林、潘占斌。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下午,警察把苏泽生送到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关押。看守所的一个老警察和另一个中年女医生对苏泽生态度恶劣。一个只能关十个人的监室,关了大约二十来人。被关的人被强迫粘装月饼的盒子,不准互相交谈。 第二天中午,国保大队副队长潘占斌等人将苏泽生从盘龙区第二看守所带出,下午七点左右,回到普洱县凤阳小区派出所,饭后开始非法审问苏泽生。然后,张金才、解建华、郑永林等人带着苏泽生到普洱中学宿舍苏泽生的家中非法搜查找所谓证据,非法抄走法轮功炼功磁带一盘。然后,把苏泽生关入普洱县公安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张金才、解建华到看守所提审苏泽生。他们讲,只要苏泽生说“不炼法轮功了”就不起诉他,不然一判刑什么都没有了。苏泽生拒绝了。最后一次在看守所,一个姓杨的警察亲自到监室来劝苏泽生不要再炼法轮功,苏泽生也拒绝了。同室的犯人说先骗他们说不炼了,出去再炼。苏泽生说,这不符合真、善、忍,不能这么做,同室的犯人都佩服法轮功。 由于不“转化”, 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苏泽生被宣布逮捕。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普洱县公安局、检察院把构陷苏泽生的材料报送思茅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退回。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苏泽生姐姐在外面帮苏泽生填了退休表,经医院、县卫生局批准,县劳动人事局有关人员已办好各项手续,只差盖上公章就完事了。这时,却受到当时负责办理退休的县劳动人事局局长柳小平的阻挡,说县“六一零”通知不准办。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在普洱县法院法庭上,思茅市检察院检察员罗华以思检刑诉字(2007)第64号起诉书对法轮功学员张凤琼、吕荣芳、张青、陆桂华和苏泽生非法起诉。法庭上,不准苏泽生和陆桂华的律师做无罪辩护,苏泽生等五人每人个人辩护时间只有三分钟,他们被剥夺做无罪辩护的权利、质问对方证人的权利,也无任何证人在场。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2007)普中刑三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书派人送到看守所,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凤琼五年,吕荣芳四年,张青三年,陆桂华一年,苏泽生一年。审判长刘卫东,审判员米思哲、蓝洪。 苏泽生等法轮功学员们不服,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来人竟不给他们判决书。苏泽生等法轮功学员们抗议,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向云南省高级法院递交刑事上诉状,才得到判决书,向云南省高级法院上诉。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07)云高刑终字第874号刑事裁定书驳回苏泽生等法轮功学员的上诉,非法维持原判。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梅育。苏泽生和陆桂华被关在宁洱县看守所。在里面身体和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耳朵听力急剧下降。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宁洱县看守所以释放证明书宁看释字(2007)第60号把苏泽生释放回家。医院也没有安排苏泽生的工作和退休,八月份说,卫生局通知就停发了苏泽生的工资,也没有给苏泽生任何文档和字据。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苏泽生收到宁洱县政府宁政发(2008)89号文对他无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称,如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政府提起申诉。苏泽生对此决定不服,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向县政府提起申诉,可是如石沉大海,至今没有答复。苏泽生被剥夺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此后,七旬的苏泽生为了生存,不得不到外地打工谋生,在昆明古楼医院打工期间,还不时受到普洱“六一零”和医院党书记魏少力的多次电话骚扰,使苏泽生和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市苏泽生、张贞一夫妇,在自己家中被盘龙公安分局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儿子苏昆、儿媳张晓丹和当日到家中做客的朋友皮凤华、陈顺祖。当日陈顺祖、苏昆、张晓丹被非法审讯后先后回家,第二天,张贞一、皮凤华被取保候审回家,而苏泽生则被非法关押至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苏泽生在诉讼期间曾经聘请朋友做辩护律师,遭到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苏静无理由拒绝,随后家人和律师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苏静违法。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下午五点左右,盘龙分局粟树头派出所经办警察任骏宏打电话通知家属领取苏泽生等人的起诉书,家属拒领。五月九日上午九点,张贞一等人到西山区检察院向丁志忠副检察长,纪检一部负责人张丽云反映意见时,突然西山区法院一男(冒充法警,后来得知是法官普会峻)一女(书记员张诗曼)出现在张贞一面前,书记员张诗曼对张贞一宣读起诉书,同时普会峻拿着手机全程摄像,以这种非法方式强行送达起诉书给当事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普会峻在苏泽生的律师、亲属不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理,对苏泽生非法判刑四年,处罚金五千元。[(2024)云0112刑初425号]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法官普会竣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对79岁的医生、法轮功学员苏泽生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四万元。 据悉,当地公检法人员在构陷苏泽生医生的整个过程,均是违法操作。主审法官普会竣搞突然袭击,于前一天突然开庭,法庭上既没有辩护人,也没有家人旁听,普会竣还叫嚣修炼法轮功的人不能当辩护人。所谓的庭审是匆匆走形式。第二天,普会竣就非法宣判。 苏泽生医生遭中共迫害情况简述 苏泽生,男,一九四六年生,原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院主治医师,后移居昆明市,家住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小区。苏泽生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他明白了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的高德大法,做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返本归真,修炼人要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苏泽生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绑架、关押、判刑,并被无理开除公职,被剥夺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使他本人、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早上十点左右,到昆明市休假的苏泽生,在女儿的茶叶店里被普洱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苏泽生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遭宁洱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普洱市中级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苏泽生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左右,苏泽生及妻子张贞一、儿子苏昆、儿媳张晓丹被闯入家中的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及栗树头派出所的近十名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到东华派出所的还有到苏家做客的朋友皮凤华、陈顺祖。遭警察非法审问后,陈顺祖、苏昆、张晓丹当日先后回家,张贞一、皮凤华第二天被取保候审回家,近八十岁的苏泽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三月初,盘龙公安分局将苏泽生、张贞一夫妇构陷至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苏静无视盘龙公安分局警察在侦查阶段中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苏泽生、张贞一夫妇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 苏泽生聘请自己的朋友当辩护人,但被检察官苏静拒绝。就在苏泽生家人向西山区检察院反映诉讼程序违法、等待答复期间,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西山区法院主审法官普会竣突然开庭非法庭审苏泽生,法庭上既没辩护律师到场、也没有家人出庭旁听。苏泽生没看见自己聘请的辩护律师,就说:“没有我的律师在场,我拒绝开庭。”并说:“开庭前一天我已经明确拒绝法院安排的律师。”同时他作了没有自己聘请的律师到场拒绝出庭的声明。法官普会竣声称苏泽生聘请律师是炼法轮功的,不能作为辩护律师。苏泽生指出:“三、四个月前我就聘请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不能请。而且哪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的人不能做辩护律师?”由于法官普会竣无视法律规定,庭审过程中,苏泽生一直保持沉默,不予配合。所谓庭审走个形式,草草结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庭审第二日),主审法官普会竣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事实的情况下,以所“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强行对苏泽生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四万元。 (苏泽生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检察院拒不纠错 昆明苏泽生、张贞一被构陷到法院》《昆明市七旬苏泽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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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者:
西山区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1719
院长:孙建
审判长:普会竣
审判员:黄蓉、赵媛
书记员:张诗曼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8182826、0871-68573809、0871-68573803、0871-68192000
检察长欧灵军
公诉检察官苏静
此次迫害,参与的警察有:
盘龙区国保大队队长:姓普,电话:13888866589;
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史瑞林,电话:13708480807;
盘龙区栗树头派出所警察:任骏宏(经办),电话:13888410981;
盘龙区栗树头派出所副所长陈福鑫(经办),电话:13888232585;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预约办事电话0871-65164063;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执法监督电话0871-65191623。
责任单位及恶人:
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西山区法院
西山区检察院
栗树头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18日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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