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在奥运前,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和610恶人,绑架了大法弟子刘霞初被邪党人员没收物品,非法关押在桃源看守所至今,2009年9月4日被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
现在大法弟子家属已集体向常德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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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常德市610办公室 桃源县公安局 桃源县法院 桃源看守所 常德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29日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