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运华
简介:
吴运华(Wu,Yunhua),
女 ,
年龄未知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兰丽丽等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一月二日,人刚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还没找到国家信访局就被北京的警察非法抓捕,在天安门广场时看到很多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从我身边被抓走,当时国家信访局已经成了公安局,成了警察抓人的场所。每个法轮功学员只要去信访局上访,全部被警察非法抓走。人被非法抓捕后由白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姓杨的科长和几个警察乘火车把她们遣返回当地。押送回白山市八道江区新建街派出所,新建街派出所又将她們送进看守所关押,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在拘留期间,白山市司法部门对兰丽丽、李博、荷华、吴运华、还有几个法轮功学员没有经过任何审判与审查,也没有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就非法劳动教养。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吴运华(吉林省白山市)进行迫害,她的脸部、脖子的皮肤已经被电的都焦了。法轮功学员朱娥(吉林省吉林市),每天都在迫害的行列中,每天都挨打,恶警用电棍电她,她的脖子上、脸部皮肤已被恶警用电棍电的糊了、呈黑紫色。她不能坐椅子,因为臀部已经被恶警用电棍电的全是泡,全是黑紫色,恶警经常罚她面向墙站着,经常用语言侮辱和讽刺她。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精神酷刑;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
电击 ;
关小号;
罚站;
罚蹲;
体罚 ;
不准动;
坐板 ;
“飞”(“喷气式”) ;
剥夺睡眠 ;
眼睛,嘴都用黄胶带封上;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弃信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捆绑在固定物上;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不准上厕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
关薇,
张桂梅
天安门广场警察
白山市公安局
白山市新建公安分局
北京信访局
八道江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27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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