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霞
大法弟子因为不写转化材料被佳木斯劳教所恶人施用“大背铐”,使人疼痛难忍,时间稍长,手臂就可能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演示图)
大法弟子因为不写转化材料被佳木斯劳教所恶人施用“大背铐”,使人疼痛难忍,时间稍长,手臂就可能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演示图)
大法弟子因为不写转化材料被佳木斯劳教所恶人施用“大背铐”,使人疼痛难忍,时间稍长,手臂就可能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演示图)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鼻饲)
酷刑演示:码坐
王英霞和他的儿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酷刑演示:大背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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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英霞(Wang,Yingxia),
女 ,
48岁 ,
黑龙江佳木斯大法弟子,家住佳木斯市永红区十四委,曾从事个体运输业。王英霞女士修炼法轮大法后,疾病不治而愈,身心受益。因为不放弃修炼,被中共当局绑架六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判刑三年,遭受多种酷刑折磨:长时间码坐、做奴工、野蛮灌食、大背铐等。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王英霞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王英霞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与理由: 江泽民在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610办公室”、公安机关的警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仅仅因为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对我个人人身及经济的迫害事实: 一、进京上访,被勒索钱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对善良群体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一时间造谣、欺骗铺天盖地,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我于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警察劫持。被遣送回当地看守所,八天后放回家,过后得知丈夫被勒索三千元钱。 ******************** 2000年6月进京上访被带回,非法关押在看守所,30多人挤在2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条件非常恶劣。后永红分局勒索家属3000元人民币放人。 ********************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母亲也要进京上访,我同母亲及七、八位同修踏上了进京的火车。当车辆行驶到辽宁省地界时被公安劫持,关押到锦州站前派出所,两天后被遣送回当地看守所。十二月份的北方正是最寒冷季节,看守所破旧不堪,十平方米监号关押着近三十人,晚上睡觉只能侧身躺着。二十多天后被放回,得知丈夫又被勒索钱财,问他多少钱,丈夫一字不说。 ******************** 2000年12月再次上访,中途在沈阳站被截,因拒绝配合邪恶,不报姓名,被恶警拳打脚踢,带回本市后送看守所非法关押24天之久,被永红分局和建设办事处恶警勒索5000元人民币。 二、非法抓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我在自家超市卖货,冲进来四、五个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乱翻东西,好半天,搜到两盘炼功录音带和一盘真相录音带。然后把我强行驾上车,我被劫持到新立派出所。他们利用各种方式诱骗口供,我不配合,他们就用另一种方式跟我聊一些法轮功的事。然后断章取义的做成了所谓的笔录,非法劳教三年。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第三天看守所高管教和几名男刑事犯给我灌食,他们拿着一根比小手指头细一点的胶皮管子从我的嘴里往嗓子里插,一边用手使劲掐我的脖子,我被憋得差点窒息,那种痛苦难以言表。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左右,我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我经历了码坐、电棍、大背铐、野蛮灌食等等;此细节不一一详述。 ******************** 2002年4月26日下午,新立派出所的警察到王英霞店里抄家,她被带到看守所后,就绝食抗议。等到第三天,看守所高管教和几名刑事犯给她灌食,最后他们以“扰乱社会治安”判她三年劳教。2002年4月26 日王英霞到佳木斯劳教所教导员祝铁红为首的几名警察拳打脚踢,然后把她们都反扣在了铁床上。 ******************** 三、家庭破碎 大约在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丈夫由于承受不了这种红色恐怖的高压,到劳教所与我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劳教所里,当我从巨大的痛苦中走出来时,我似乎经历了一场死而复生的过程。家庭的破碎,加之妈妈的一次次被绑架,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父亲当时六十五岁,因承受不住女儿被关押和离婚的双重打击,走路时精神恍惚,被汽车撞伤三根肋骨。 ******************** 2002年7月,大法弟子王英霞、包丽霞、鲁秀芹等抵制、不听谤师谤法的广播,遭恶警刘亚东、周佳惠、孙丽敏等的迫害,逼“坐小凳”不从,便施以铐刑,坐凉地7天之久。 2002年9月末,强制她们穿囚服,她们拒绝。狱警王秀荣、李秀锦把包丽霞和邹继琴、王英霞、鲁秀琴、于海艳、马汝俊又铐了半个月,她们被铐坐在带棱的小塑料凳上,深秋阴面的房间很冷,她们穿的都少,大队长何强不让她们加衣服,狱警礼永波故意开窗户冻她们。 2002年10月份,佳木斯劳教所女队,除了使用电棍电击、吊铐、背铐、暴力殴打、体罚、坐铁椅子、长期隔离外,为了强制改变对法轮功的信仰,一旦哪天有谁被劳教所的所警给选上了,就必遭惨无人道的“大吊背铐”。在“大吊背铐”的强制性转化中致残的有:黑龙江大学英语系三年级学员莆延春(红兴隆管理局)、鹤岗的李国云、抚远的郑迎春、佳木斯的王英霞、王玉红、康爱民、佟丽、鹤岗的黄晓磊(哈尔滨美术学校二年级学生)等。是凡被上了“大吊背”的,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残,赵丽霞(佳木斯)被铐两年了左臂仍然肌肉无力,抬不起胳膊,黄斌(佳木斯教师)被铐出了心脏病,张晓庚(佳木斯)的手腕关节处鼓起的大包使她什么都干不了,一活动就疼痛难忍。 2002年10月份,王英霞拒绝穿劳教服,被警察李秀锦反铐在铁床上,小凳上。 2002年11月王英霞因不念诽谤文章,恶警队长王秀容打她一个大耳光,张小丹给王英霞上了“大背铐”, 警察高洁又给她上了大背铐,坚持不下去了,泪流满面地抄写了一份不应该写的东西。 2002年11月,监狱来的警察陈镜唆使刑事犯把每个学员稍微长一点的头发三下两下剪下来,这是对人格的侮辱,丑化法轮功学员的形像,王英霞的头发被剪得象狗啃的。每天早五点至半夜十二点,恶警强迫码坐小凳,两只手放到膝盖上看污蔑法轮功光碟,强制洗脑。晚上七点以后,如果有学员感到困倦闭一下眼睛,恶警就把就寝时间延长十分钟。大队长张小丹、监狱来的警察张镜和周丹逼迫法轮功学员念揭批文章,如不念就不让上厕所,还要拉出去让男恶警用警棍打。李秀锦用电棍电张立娥。 2003年6月,为了抵制非法关押,王英霞和张小更绝食抗议,到第十二天他们给王英霞进行鼻饲灌食。第二天洪伟队长她就指使蒋佳男和刑事犯王杰给王英霞上了大背铐。 王英霞被非法关押期间,与爱人离婚,孩子没有人照顾,父亲已被汽车撞伤三根肋骨。 2003年7月,因不写诽谤大法的东西,被严管一个月(即酷刑迫害)。 ******************** 四、酷刑大背铐,至右手三级伤残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我拿着钥匙打开房门时,猛然见到屋里有一位陌生男子。一把抓住我往屋里拽,原来警察早已进入我家,非法侵入民宅。一名警察说:“我是国保大队的,我就是恶人榜上最恶的那个,叫高东旭。”然后对我进行非法审讯,我不配合,他们气急败坏的说:“给她凑材料,就说有八张资料。”后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被使用大背铐,致残,右手伤残,到医院检查结果三级伤残,提前两年被释放。 ******************** 2004年春天,劳教所为了给王英霞洗脑,曾长时间对其用大背铐酷刑,残忍至极,最后王英霞一只手被铐残,手一直耷拉着不好使,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拖了很长时间才放人。 2004年3月28日高东旭对王英霞非法搜身,他摸到王英霞的衣兜时,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钱”,拿出后一看是家政的卡片,一下泄气了。另外一名警察叫陈友德是市“六一零”成员,他们拿出纸和笔对王英霞进行非法审讯:“你床底下有两个塑料袋子被你弄哪去了。”他们又说:“你不说是不是?给你凑材料,就说有八张资料。” 王英霞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4月13日开始绝食,三天后,王英霞劫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王英霞被绑架到劳教所支队二楼一房间,一眼看到有刘亚东、张晓丹、孙会等七八个恶警,面前一张空铁床,张晓丹走过来熟练地拿起一个手铐,强迫王英霞坐地上,把王英霞的左手戴上一只手铐从前上方拽到后背,跨过铁床三角铁把右手扭向后背上方用力一提戴上另一只手铐,张晓丹回到床上象没事一样说说笑笑。 2004年5月31日上午,佳木斯劳教所恶警王秀荣、礼永波将佟丽、苏艳华、费金荣、邓春霞、张玉芳、王英霞、王玉红等7名大法弟子带上楼大打出手,逼她们写周记实、喊口号。 大法弟子邓春霞、王英霞被几名男恶警一阵毒打后又使用电棍电击。 一年后,2005年4月下旬,王英霞走出魔窟,提前两年回到家中。 ******************** 五、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份,我在同江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同江市清河乡派出所所长吴红伟伙同多名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在哈尔滨女子监狱承受了非人的折磨,期间母亲痛不欲生,急愤成疾,身体健康状况迅速衰落。每天在痛苦中煎熬,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日痛苦离世。 ******************** 2007年12月13日晚,王英霞与法轮功学员刘延常到同江市清河乡东宏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地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清河乡派出所所长吴红伟伙同多名恶警、村干部把王英霞们绑架到清河乡,晚上十一点钟把王英霞俩又绑架到同江市公安局。 在同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陆文双、张好君对王英霞俩分别进行非法审讯,王英霞正告他:“你们是非法绑架,我不会配合你。”张好君一看这种情形马上换了一种方式,假装与王英霞谈一些法轮功真相。王英霞告诉他法轮功没有错,劝他不要助纣为虐。没有想到张好君断章取义地把王英霞的话记录下来,作为给王英霞罗织罪名的笔录,非法判刑的黑材料。 2008年3月17日,恶警把王英霞和刘延常劫持到了抚远县法院非法开庭,王英霞被非法判三年,刘延常四年半。 大约在2008年4月份,王英霞的眼睛出现病状,这时看守所刘所长要家人的联系方式,王英霞告诉了姐姐王英华的电话号。同江市看守所所长潘绍军给姐姐打电话说:“你妹妹的眼睛快看不见了来一趟,给她看病。” 几天后,王英霞姐姐、看守所副所长刘某和一个警察带王英霞到抚远县二院做了CT检查,检查结果淋巴瘤。王英霞姐姐把CT结果复印一份带到同江准备住一宿,再到同江公安局要人,要求回家治疗。 就在姐姐王英华到达同江法轮功学员刘延伟家的当天,她们被同江市公安局绑架,姐姐王英华身上的一千元钱被抢走。后来法轮功学员刘延伟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至今还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姐姐王英华在看守所,抗议非法关押,大喊“法轮大法好”近一个小时。后来冲进来四名恶警手持电棍说:“再喊就电你。”姐姐王英华坦坦荡荡地说:“你们也有兄弟姐妹,这事摊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做? ”四名狱警无语,退了出去。 几天后同江公安局国保大队陆文双、张好君还有一名恶警来看守所,非法提审姐姐王英华说:“你叫王英华,你们一共来几个人,来干什么,另外两人干啥去了。”姐姐说:“是你们同江打电话叫我来的,我妹妹病情非常严重,必须马上回去治疗。你们凭什么绑架我。”这几位办案人员根本不提看病的事,只是追问同姐姐一起来的法轮功学员下落。 陆文双,李好君等人看得不到想要的口供,起身便走,姐姐追出去说:“你们必须马上放我回去。”姐姐王英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姐夫无心打理家中开的饭店,赔了很多钱,跟姐姐离婚了。 在2008年6月份,王英霞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的当天就被强迫进入九监区转化队(集训监区)。在转化队她被安排到四楼五号屋,这屋“管事”的是整个转化监区的犯人头头(她们犯人称她道长)。王英霞被强迫裸体检查,所有衣物细细查看,还强迫剪头。当王英霞进屋后,看到地上放了一个很矮的塑料小板凳,赵铁霞强迫她坐在小凳上面反省,被她拒绝。 九监区副大队长普锐指使犯人赵铁霞强制王英霞转化。赵铁霞找来邪悟人员吕岩、刘丽萍对王英霞洗脑,失败后,狱警指使包夹丁霞严密监视王英霞的一举一动,鸡蛋里挑骨头,对王英霞进行栽赃,破口大骂。例如:王英霞被身体和精神折磨得出现精神恍惚,一天早上起床时把别人的鞋穿在自己脚上了,赵铁霞破口大骂,说王英霞是故意的,不要脸等等,极尽侮辱之能事。 包夹马上凶神恶煞地说:“你以为这是你家呢,来这里的人都得坐。”当时天气很热已接近伏天,王英霞脚上穿的是棉鞋,她们不让她换鞋,让她坐小板凳直到晚上九点钟。第二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后又强迫她坐小凳。连续坐了好几天也不让她换下棉鞋,她的脚上长出了水泡又痛又痒。 三个月后,王英霞被转到十三监区,在那里每天被强制做奴工,装棉签,每天八九个小时。漫长的日子,艰苦的劳动让王英霞感到麻木,为了早一天获得自由支撑那个支离破碎的家而去做奴工换取减期,那才是最伤人的痛。2010年5月13日,王英霞提前五个月回家。 ******************** 六、串门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晚上七点左右,我到同修任淑贤家学法,七点二十左右门外有敲门声,一个女人声音说:“我们是收卫生费的。”我们没给开门,一个男士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快开门。”随后他们用重物猛击门锁,十几分钟后门被砸开,警察破门而入,不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一个月后非法劳教两年,在哈尔滨戒毒所里经历长期码坐。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到十二点,谈话时威胁、谩骂。我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劳教所解体的情况下才被放回。 十六年来,在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政策下,法轮功学员一直在承受着来自精神、经济和肉体方面的迫害。使法轮功学员,失去正常的修炼环境,家属每天都在提心吊胆的生活。在江泽民集团的谎言宣传下,人们都歧视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失去做人的尊严。 鉴于以上原因: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 2012年9月10日晚上七点钟,王英霞到法轮功学员任淑贤家学法。随后门外有人用重物击打门锁,十几名恶警破门而入,不出示任何证件开始非法抄家,翻了个底朝上。两名恶警架着王英霞下了楼,上了警车,屈玉杰处于休克状态,被抬下楼,王英霞们被劫持到建设派出所。一同被绑架的有法轮功学员任淑贤和张立民,被绑架到派出所不久,法轮功学员项晓波和张淑华也被劫持来。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十多个恶警把她们带上依维克警车,车上还有赵娟,刘丽杰,崔秀云等法轮功学员。到佳木斯第五临床医院强行给我们检查身体,她们抵制非法体检,恶警连拉带拽强行给她们做了心电、X光透视、量血压等。在看守所里每天两顿钣,吃的是邦邦硬的窝头和只有几片菜叶的白菜汤。 10月10日早上五点钟左右,看守所恶警把她们叫醒,叫她们准备好一会走。张淑英,任淑贤坐在地上不走,刘丽杰喊“法轮大法好”,她被抬出去,王英霞的心情无比消沉地跟着走了出来。 她们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张淑英不下车,建设派出所一女协警从车上象拽麻袋一样,使劲把她拖下车。王英霞、刘丽杰和张淑英拒不配合,被恶警从车上一个一个抬上劳教所三楼,强行体检。在抬上楼的过程中我大喊:“法轮大法好”,张淑英喊:“抵制非法劳教”,她们被非法批两年劳教,包括:项晓波、刘丽杰、赵娟、崔秀云、张淑英、任淑贤。 晚上,她们被劫持到劳教所三楼转化大队。王英霞、项晓波和崔秀云被非法关到北侧的一个房间里,又阴又冷,地上有三个小凳,恶警王海英恐吓她们:“你们三个都坐小凳,现在形式你们也知道,全国都是洗脑班,改造不好,回家那天也得进学习班(洗脑班)。” 她是哈尔滨戒毒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曾到佳木斯劳教所和伊春洗脑班学习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她们三个人都穿着单衣服,住的房间是阴面,劳教所没有供热,外面觉得很冷,她们的外衣被恶警以有纽扣和拉锁为由,拿走了。项晓波穿得最少,冻得直哆嗦,要了几次衣服都没给。几天后的一个上午项晓波带走几个小时,回来后她告诉我说:“她们强迫我签三书,我不签。” 项晓波绝食抗议,两天后项晓波被调到南侧单间,崔秀云也被调到南侧,这样她们七个人被单独隔离,项晓波绝食过程中出现胃炎和十二指肠溃疡的症状,劳教给项晓波打了一个月点滴,稍有好转马上强迫她坐小凳到半夜十二点钟,早上五点起床,不许她随便离开指定位置。 恶警冯远会说:“你们经文里不是说不参与政治吗?那你们发《九评》不是参与政治吗? ”王英霞说:“我们师父说了,政治如果能讲清真相,政治如果能揭露邪恶,政治如果能救度众生,那我们堂堂正正的利用政治吧! ” 教导员吕培红与王英霞闲聊,话锋一转:“比你正念强的有的是,都转化了,你也不例外。” 一天恶恶警王海英说:“你思想中的东西我们拿不走,你就背一下劳教人员行为规范,最起码得遵守纪律吧。”到了晚上也不让王英霞睡觉,她还说:“你一个小时背一条,我们一宿都有人陪你。”言外之意不背就一宿别睡觉。当时王英霞身心疲劳,颈椎疼痛,想早点睡觉,就背了五条。 第二天,王英霞不背了。王海英恶狠狠地说:“不背就站着”。她把小凳拿走,她们刚走王英霞就蹲在了地上。王海英和路愽雅气急败坏地冲进来把王英霞的鞋扒下来,王英霞顺势坐在了地上。她俩说:“把鞋穿上跟我走。”不一会把王英霞带到了一个很大的空屋里,靠西面墙有几张办公桌。屋里有七、八个摄像头,空旷得吓人。王海英把王英霞领到摄像头下方,强迫王英霞把鞋脱掉,然后把鞋拿到门口就走了。王英霞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砖上,当时是十月末,没暖气。脚底凉透了,王英霞就坐在了地上,过了约一个小时浑身凉透了。王英霞侧身躺在地上想缓解一下刺骨的凉意。 2013年5月份,由于长期的精神压抑和营养不良,王英霞得了心脏病,晚上呼吸很困难,心律常常达到一百多次,必须打开窗户通风,上半夜一直到早上都无法入睡,因上访被劳教的郎九龄对警察赵小雨说:“王英霞晚上睡觉犯病时,脸色都发青,可吓人了。”恶警张春景说:“王英霞晚上不睡觉,老找事。”教导员刘茗说王英霞是装病,她们简直人性全无。 6月初,王英霞就开始炼功,几天后心脏病状态消失,恶警刘茗看见王英霞炼功就敲门阻止炼功。 目前(2013-9-)还有刘丽杰、王英霞、任淑贤、张淑英、崔秀云五人仍被非法关押。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故伎重演,勾结当地政法委“610”人员要家属必须到政法委写保证,并和政法委人员一块去劳教所,才肯放人。 2013年7月份,劳教所面临解体,劳教所近两年调来一批新警察,多数是学医的,王英霞想每天都面对她们,应该让她们了解法轮功真相。王英霞开始写劝善信,王英霞把第一封信交给警察李彤后,她看完给了路愽雅。晚上路愽雅值班时把王英霞叫到办公室,对王英霞说:“不要再写了,如果你要觉得无所谓,我就把你信当你面撕掉。你写完轻松了,我们痛苦。” 第二天晚上,路愽雅值班坐岗,王英霞找到她还没等说话呢,路愽雅大声说:“你还想把谁逼疯啊。”说完从电脑桌上,把那封信抽出来,摔到桌子上。说:“你看你的信放这了,我这不是帮你完成你的心愿了吗?” 王英霞继续写劝善信送给警察王景研、赵小雨、仓静等共十二封信、到了8月下旬劳教所没剩几个人,三楼只有王英霞、任淑贤、赵娟和张淑英四个人,劳教所以没写“三书”为由不放,四人开始绝食反迫害,王英霞给大队长、所长写劝善信,哪个警察也不给往上交。 一天,王英霞把写给所长的劝善信放到床边,目的是让值班警察拿走给教导员刘茗看,值班警察真的把信交给了刘茗,不一会王英霞听到刘茗把信撕得很响。四天后刘茗值班,在卫生间门口,王英霞看到刘茗手臂缠了很长一段白纱布,我问道:“你的胳膊咋的了。”她说:“烫了”。 2013年9月5日,王英霞离开劳教所,获得自由。在这前几天,佳木斯向阳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不法人员要挾王英霞儿子写“保证”, 看住王英霞,不让王英霞与法轮功学员来往。 ******************** 被控告人江泽民罪行 【一】、违犯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已构成公认的国际犯罪。 1、制造和推行国家恐怖主义,把政府沦为国家镇压机器。利用手中独揽的党政军大权,纠结党羽,胁迫整个国家权力体系、操控整个国家机器疯狂运作,把迫害迅速推向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军和社会各界各系统,把一亿多无辜的法轮功群体连同他们几亿之众的亲属推向空前绝后的巨难之中。 2、以个人代法,以党代法,摧毁国家全部法律体系。另立一套超越国家法律体制、超越国家宪法、超越国家立法程序,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610办公室”和“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这个机构是由江泽民口头下达迫害法轮功的杀人指令,从中央到地方、严密独立运作的帮派权力体系、杀人机构、黑势力流氓犯罪集团。 3、在全世界进行舆论欺骗。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之后,立即操控全国的舆论宣传,在全世界对法轮功进行疯狂的捏造诽谤和舆论传媒欺骗。一九九九年底,江泽民在新西兰亚太高峰会上,把中共特制的诬陷法轮功的小册子,以市井小人的卑劣手法发给与会的十几个国家元首,蒙骗毒害了全中国、全世界各阶层无数世人。 4、置于死地的“经济上截断”。这是对法轮功群体实施的全社会性的生存迫害,它牵连了所有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一个广大的社会层面。如下岗、开除公职、停发工资、罚款、敲诈勒索、搞垮学员家族企业、收回住房等等的邪恶迫害使无数家庭断绝经济来源,流离失所、孩子失学;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社会后果极大。 5、灭绝性的“肉体上消灭”。江氏疯狂指令:“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种疯狂的灭绝性的具体屠杀指令,整个国家机器疯狂卷入极端的残酷迫害、酷刑和秘密屠杀的罪恶之中。 6、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十六年来,大量失踪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杀害。这一滔天罪恶是江泽民下令屠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个最大黑幕,它同时牵涉制作人体标本、活体医学试验、贩卖尸体、牟取暴利等秘密运作的一个连环杀人网。十六年来,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等方式,杀死在这张连环杀人网中。 7、超伦理、超人性的酷刑折磨。十六年来,江泽民指挥血债帮和“610”机构残酷迫害法轮功群体,施用几百种以上的精神和肉体摧残的各种酷刑,其手段五花八门,极其残忍。无数法轮功学员在酷刑下被折磨致疯、致残、致死。 8、思想专制,精神屠杀。江泽民“百分之百的洗脑转化指令”使无数法轮功学员遭受巨大的精神和肉体的同步迫害。十六年来这种极端邪恶的精神迫害从未停止过;它的“百分之百转化率”也是绑架国家机器、胁迫全国各级、各行业党政负责人全面参与迫害的阴谋手段,把他们整体拖入迫害正信的罪恶深渊。 9、操控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动用四分之一的国家财力镇压法轮功修炼群体。在海外,利用特务对法轮功活动进行干扰、攻击。同时,为逃避国际社会的法律制裁和揭露其罪恶,以巨额经济援助、巨额贸易交换和以奉送国土为代价,换取他国对其迫害法轮功的沉默和容忍。 综上,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并操控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延续至今,据内部不完全统计,通过大面积迫害形式和各种迫害手段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到几百万之众。江泽民罪恶累累,罪大恶极,它已触犯了国际法。根据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第六条的“灭绝种族罪”和第七条的“危害人类罪”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等相关条款,以国际法量刑,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 【二】、违犯《宪法》,侵犯公民权利。 江泽民操控其亲信、“610办公室”人员、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违犯宪法第四十条,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监控公民电话、手机、信件; 违犯宪法第四十一条,侵犯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包括:剥夺公民的信仰和思想自由;剥夺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住宅和财产;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侵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劳动的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休息的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三】、违犯《刑法》,进行犯罪的行为,构成了反人类、反社会、反人民的恶罪。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江泽民作为迫害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善良民众的主犯、教唆犯,利用“610办公室”传授犯罪方法(610提供百余种刑具及酷刑办法、毒药迫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构成多种罪行: 侮辱罪、诽谤罪(诬蔑按真善忍做好人为×教);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司法罪;报复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玩忽职守罪(触犯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包括监控手机、电话、电子邮件);扰乱公共秩序罪;滥用职权;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三百条)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宪法实施)等。
迫害类型:
戴背铐 ;
坐小板凳 ;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
电刑 ;
摧残性灌食 ;
绑、扣;
铐在某处上 ;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上手背铐 ;
勒索钱财;
非法审讯;
洗脑/送洗脑班;
人身侮辱 ;
抄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坐板 ;
电击 ;
迫害亲属;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诱骗/利诱;
谎诈;
推、掰、撅 ;
非法强制离婚;
私闯民宅;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骚扰;
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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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刘亚东家住在近江商店附近(宅电:0454-8606466)。刘的婆婆家住在糖酒站附近。 刘亚东单位电话:0454-6112096,0454-8891926。 有关人员邮编和姓名 邮编:156400 同江市公安局国保队 胡文顺 陆文双 吴红刚 同江市公安局局长 郭金龙 同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威 同江市市委书记 何中华 同江市主管迫害法轮功 市委 韩涛 同江市政法委书记 赵静 莫亚朴 周鹏 有关电话 电话区号:0454 同江市法院 0454-2934814 刑事庭 2934784 国保大队 2984568 公安局 2984589 抚远看守所 2132428 韩涛:同江市委副书记 0454--2934377(家) 同江市政法委: 电话:2927750、200708、0454-2926432 赵静:政法委书记、同江610主管 纪广明:13039658490 莫亚朴:同江610 13945425778 周鹏:同江610 同江市公安局: 李建成:参与迫害副局长;13339542966 郭吉龙:局长) 吴宝玉:13019753007 好金贵:13384541309 国保队: 胡文顺:13339545699 陆文双:13846831345 吴红刚 检察院起诉科: 杨科长0454--2934474(单位) 法院刑事庭庭长: 张静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广场警察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高洁,
蒋佳南,
李永波,
侯磊,
王秀荣,
刘亚东 ,
陈静,
孙丽敏 ,
李秀锦 ,
祝铁红,
周佳慧 ,
洪伟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高东旭,
陈万友 ,
张宏宇
佳木斯市看守所
佳木斯市610
:
陈友德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
王景研,
赵小雨,
仓静,
路愽雅,
李彤,
冯远会,
刘明,
张春景
永红公安分局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
:
王海英
新立派出所
向阳区桥南派出所
:
刘庆玉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
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
吕培宏,
张玉书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普锐
佳木斯国保大队
佳东派出所
:
徐佳庆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长安派出所
佳木斯看守所
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
建设派出所
:
王伟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
同江市公安局
:
陆文双,
张好君
佳木斯市劳教所
同江市清河乡派出所
:
吴红伟
同江市看守所
:
杨华
抚远市看守所
同江公安局
沟帮子火车站站前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8日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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