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江
铐地环:人盘腿坐在冰凉的瓷砖上,地上有一个固定的手铐,人受被铐上后,除上厕所给松开外其余时间都不给打开,吃饭时只能趴在地上吃,一天24小时不让睡觉,有时干警还打人。一般铐7天松开后都无法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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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慧江(Liu,Huijiang),
男 ,
42岁 ,
天津市河西区法轮功学员,原总参二部正营职少校复原干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刘慧江在北京出差时,因在车号为京B5021号计程车上对司机朗京生讲真相时被其诬告,当地员警将他抓到某派出所,后被军委“610”和总参政治部、总参二部政治部及总参二部天津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回,在天津某地隔离审查,强迫转化。此次隔离经过二十七天,隔离后精神上开始出现问题。二零零二年七月底、八月初,军委“六一零”人员进行了第一次验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中旬军委“六一零”计划进行第二次验收。 总参二部天津局政治部主任宋某某、总参二部主管政治工作的副局长韩某某、主管副局长武某某、局长丰某某等,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起轮番对其谈话施压,以不发年终奖及不发节日奖、不分新建房、取消一切福利待遇,不提职(本应于二零零二年六月由正营晋升副团、中校)等相要胁,刘慧江都不予配合。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又将刘慧江再次隔离,由六个保安看管,每顿只给一个馒头。十二月十四日起总参政治部派来两名专家,一名是自然科学家石某、一名是社会科学家姚某,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轮番对其洗脑。期间总参二部的政治部副部长蔡某等,也代表总参二部党委前来劝说,均遭到拒绝。一个月后韩某某进一步施压,说是上级组织决定,刘慧江必须转化、转业,如不转化将给予三年劳教的处罚,还不转化就将夫妻二人武装押送回乡,由当地继续转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儿刘慧江违心地妥协了。 此次隔离直至一月三十一日大年三十,共五十五天。隔离期间在强大的压力下出现幻觉,至今无法摆脱,身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此后在未经本人书面申请的情况下被非法强迫复员自主择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十年日下午,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张道口村宇泰家园小区大法弟子张洪东家,发生恶警非法绑架多名大法弟子事件。当大法弟子杨庆生刚到张洪东家只有5分钟,突然屋内断电,他们以为跳闸,刚打开房门,几名便衣带领30多名警察连喊带叫象土匪般闯入,这伙人有的手持木棒暴打,有的举着摄像机拍照,之后绑架了房主张洪东、王文艺夫妇及儿子,及刘慧江夫妇、杨庆生、司机董涵赞、陈学慧夫妇(人称四姨、四姨夫),卢福春、王焕珍夫妇,杨学军、陈学琪夫妇及陈学英等十三人,并皆被非法抄家。, 当时先被绑架到大寺派出所,又被转到体院东派出所、友谊路派出所。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刘慧江被关进天津市拘留所。十二月十日又被刑拘到河西区看守所。十二月三十日被移送到河东区看守所非法拘押;被河东区法院判刑四年。 期间,刘慧江的80多岁的老父亲,兄长、姐妹和妻子多次到河西区友谊路派出所要人,老人好话说尽,恶警以各种理由不许家属见面,还放话说:想见人等几个月后找律师来见。 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刘慧江被天津河东察院非法批捕,因证据不足两次被法院驳回,天津市河东分局仍然拒不放人。河东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对刘慧江非法开庭,不准家属旁听。 天津市大法弟子刘慧江、杨庆生等在被非法关押近十四个月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天津河东法院在河东看守所秘密宣判,未通知任何家属,诬判五年。 刘慧江由于被绑架,不能回富士能公司上班,面临的是被公司解雇。刘慧江一家经济上已陷入困境。 刘慧江等法轮功学员不服被非法判决提出上诉,家属为其聘请了正义律师为其辩护。 律师经过查阅卷宗,认定原审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秘密宣判更是违法。中级法院不得不将此案退回河东法院重审。其间恶警还多次骚扰被监视居住的卢福春、王焕珍夫妇,并调查谁为刘慧江请的辩护律师,片警还威胁刘慧江的妻子不要参与此事,致使刘慧江的妻子不敢参加旁听。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河东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内早已安排了二十几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旁听,只留后排几个座位给家属。法院门前穿制服的警察把门,周围布满了便衣。 此次庭审,法院的审判长等,一律不报姓名,连律师都不告诉。律师只在庭审前被告知8:30将相关手续递上。庭审中,检察院恶人张俊玲根本不让人说话,几次打断律师讲话,并声言:重判每人五年。原案审判长刘五一态度也很恶劣。结束时审判长(女)告诉律师:判几年已内定完了,庭审就是走走形式。 尽管如此,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还是顶着压力为刘慧江等法轮功学员作了“宪法至上,信仰无罪”的辩护。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近五个小时。 刘慧江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被移送到天津滨海监狱,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被释放。在被非法抓捕及各地关押期间均多次遭到知名和不知名的公安司法干警的刑讯逼供,特别是在天津滨海监狱遭受了残酷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中午,刘慧江一到天津滨海监狱,就在监舍内被两名犯人张东、刘永涛在监舍内毒打。下午,主管员警高佩治和多名员警又给刘慧江戴上手铐、脚镣送到八大队进行严管。每天每顿饭只给刘慧江一个小馒头、半小杯水,逼刘慧江坐在只有二十厘米高的独居铺板上,将手铐、脚镣扣在地上的铁环上,叫轧地锚,腰直不起来。吃饭要趴在地上吃;上厕所也只能在原地,还得按点上,过时只能拉在裤子里;晚上睡觉也得保持端正坐姿,而且刚一睡就被看管的犯人绳志强等弄醒,不让睡觉。犯人张东还不停地对刘慧江进行辱骂、威胁、恐吓、吐口水,不停地进行人格侮辱,甚至采取断食绝水的手段逼刘慧江转化。八天后解开地锚时,刚一站起即跌倒,只能被人架着行走。为掩人耳目,员警又让在独居室呆了三天才放出。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中旬,刘慧江向主管员警副中队长高佩治声明:在严管迫害下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港北监狱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起对刘慧江进行了更加疯狂的迫害。头两周他们组织十余名犯人轮番对刘慧江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谩骂、恐吓、威胁。两周后的十二月二十八日,经五监区长张仕林批准,在副监区长宋学森的幕后指挥下,副中队长高佩治组织近十名“包夹”犯人:陈峰、宋桂昌、郝刚、宋惠、张蒙、周武亮、绳志强、贾玉文、高健等,对刘慧江实施了更加残酷的迫害:每晚十一时睡觉,早四点起床,睡觉时要求一只手要伸出被外放在头部,一只手必须放在被里,说是防止炼功。如果两手同时露出或同时进入被窝,就立即弄醒。由周武亮、贾玉文在床前观察并记录刘慧江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和动作,还采取往嘴里、脸上放阴毛、线头、在耳边辱骂大法和师父、盖被子等方式骚扰睡觉。 每早四点起床后一直到夜里十一点共十九个小时,每日强迫刘慧江一动不动地坐在高约20厘米的小凳子上,腿要并紧、腰和小腿都要立直,头要朝监控器看。犯人宋惠说我头上写了两个字“恶人”,坐在离刘慧江不足五十厘米的位置。张蒙则说我头上也写了两个字“小鬼”,在后坐在离刘慧江更近的位置。宋惠在前眼睛盯着刘慧江的面孔,观察他的表情细微变化,不时地强行纠正坐姿,还不断诽谤大法、侮辱人格,如厕等出门进门时逼喊报告须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方肯甘休。 坐到第九天时,刘慧江的臀部开始溃烂,一天一天加剧,溃烂的皮肤粘到裤子上,解裤子时常常大片大片的皮肤被撕裂,鲜血直流。即便这样,员警仍让包夹逼刘慧江每日坐姿丝毫不得松懈,每次坐下时都要花费近5分钟时间,等疼的麻木了,方能坐稳。由于瘀血水和脓水不断流出,导致所穿的衬裤、棉裤、绒裤每日大面积浸透,甚至脓和血水还大量流到了地面,满屋子散发著臭味,号里的其他犯人敢怒不敢言。过了一个多月才开始上药,但坐姿要求依然如故。 面对着惨不忍睹的场面,犯人宋惠还说别人是混刑期,你就得熬日子。接着郝刚、宋惠、张蒙、绳志强又采用不让睡觉的办法,逼刘慧江在睡觉前后反覆念郝刚发明的两句不伦不类的话,长达六个小时,后又试图逼迫辱骂大法师父,被刘慧江拒绝。这样,使刘慧江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精神上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腿脚发麻,屁股上留有大疤痕。 无论在看守所还是在天津滨海监狱,刘慧江每天都被强迫长时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刘慧江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左右,刘慧江在上班的路途中被越秀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家中无人时,一帮警察闯入抄家拿走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及真相资料等。刘慧江现在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河西区看守所。 天津市河西区大法弟子刘慧江现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四 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释放。 释放当日,司法所王某、派出所片警葛某、宾馆南里居委会庄丽约见刘慧江。司法所王某说现在政府的新规定,服刑人员期满后,要进行五年「帮教」,派出所葛某要求刘慧江「转化」(写不修炼保证)。于是刘慧江便离家出走。 为找到刘慧江的联系方式,居委会的庄丽多次登门或电话骚扰他妻子,并通过其妻子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多部门向他妻子施加压力。于是其妻子便把公公的电话给了他们。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一个电话号码:13752279499自称姓张的男人,给其父亲打电话,让刘慧江给其回电话。 近日,天津市610、友谊路派出所、宾馆南里居委会主任庄丽等相关人员多次骚扰刘慧江的妻子,要求她打电话叫丈夫刘慧江写“三书”。还找教育局和孩子学校的领导要求打电话给刘慧江,并询问老家的详细地址。还说如果不配合,他们将把相关资料给老家的公安机关协助“清零”。 近日,天津市610、友谊路派出所、宾馆南里居委会主任庄丽等相关人员,多次骚扰大法弟子刘慧江的妻子,让她给丈夫刘慧江打电话,施加压力,写“三书”。为达到目的,还找教育局和他妻子学校的领导,要求她给刘慧江打电话,并询问老家的详细地址。理由是刘慧江已被报到市里,市里要求三个月内“清零”,还说如果不配合,他们将把相关资料给老家的公安机关协助“清零”迫害。 刘慧江,系原总参二部正营职少校复原干部,因修炼法轮功,被迫离开军队,曾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被绑架,后被河东法院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再次被绑架。后被河西区法院判刑一年两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河西区法院,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非法从刘慧江的医保卡中扣走5000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
手铐/脚镣 ;
严管;
非法劳教;
锁地环 ;
人身侮辱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坐小板凳 ;
逼迫放弃信仰;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精神酷刑;
恶人举报;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骚扰;
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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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大陆綜合消息-417835.html#2012312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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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法弟子杨庆生、刘慧江等被绑架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刘慧江所居小区片警:泰利君13821002322
天津河西分局办案警察:武颢嵩,杨剑,武颢嵩的手机号13821182725
天津河西分局预审科警察:高源
国保支队:齐某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西区看守所
天津市610办公室
越秀路派出所
大港区天津市滨海监狱(原天津市港北监狱)
:
张东,
刘永涛,
郝刚,
宋惠,
宋桂昌,
张仕林,
绳志强,
陈峰,
宋学森,
张蒙,
周武亮,
高佩志,
贾玉文,
高健
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
河东人民法院
:
刘五一
河东区看守所
天津市公安局
友谊路派出所
小海地浯水道看守所
河东检察院
:
张俊玲
河西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天津河西分局
天津市拘留所
大寺派出所
河东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6日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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