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樨(吴西)
简介:
吴樨(吴西)(Wu,Xi(wuxi)),
女 ,
45岁 ,
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毕业,吉林工大硕士研究生,曾在吉林大学助学中心任教。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进京被截访的人押回方正林业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因不放弃修炼,不写保证书,经常遭到所长卜春和的拳打脚踢、吊铐。当时看守所的警察都给吴樨吊铐过。三伏天所长罚她长时间跑步,直至天黑为止。林业局扣发了她爸爸的退休工资,致使六十岁的父亲无法生活。“六一零”要求她男朋友交一万五千元钱放人。因交不起钱,男朋友也分手了。“六一零”还逼迫她父亲把父女俩的户口迁出方正林业局,否则不给她父亲开退休工资。 一次在所长卜春和的唆使下,她的姐姐因她不写保证书到看守所里打她。韩东义、石志平还把电话打到她长春工作的学校里,长春的警察把她寝室里的大法书全部抄走。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还给看守所种地。有一次,因吴樨让学员炼功,所长卜春和找借口打她,看守老金打嘴巴子,看守宋老五照后背一脚把她踢倒在石狮子上磕破了头,其他看守就上前一阵拳打脚踢。 二零零一年的冬末,她又一次进京上访,被绑架到北京西城看守所。为了不给林业局带来麻烦,她不报姓名和地址,并绝食抗议。警察给她插管灌食,把她像大字形铐在床上,头也被固定住。不让上厕所,插上导尿管好多天不给拔。绝食七、八十天,她被二次送到公安医院。最后判她一年半劳改,送团河劳教所拒收。那时的体重只有七、八十斤了。在绝食九十三天的时候,终于放她回家,是她爸爸和弟弟把她背走的。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她又被长春的公安绑架,警察把她弄到一间专门上刑的黑屋子里,把她按在铁椅子上锁住,用塑料袋套头并扎紧。没有了空气,看她窒息过去了,就拿下来,隔一分钟再套,连骂再用烟头烧,子弹头夹手指头等,从上午十点打到晚上七点,后送往第三看守所拒收,又被他们拉回来,又被抬到六楼的一间屋子里。她继续绝食抗议就又给她上刑,警察看她渐渐的不行了,找她妹妹把她带回家。之后,吴樨在家法炼功身体很快得到了恢复。 二零零七年春天吴樨回到方正林业局。 二零零九年的冬季,一天上午八、九点钟,她去给学生补课,在东风十一街,一个便衣警察拽住了她的书包,问墙上的资料是不是她贴的,后来书包被那位便衣抢去。到十点钟,她去高楞派出所报案抢劫,派出所不但不管事,还把吴樨交给了国保科,她被戴手铐、按手印,录像,审问她的是谭延舒。尚龙飞和姓满的警察。 她背包里的资料和一本经文被没收,之后把她带到另一间屋子,把她的一些东西还给了她,背包里一只透明塑料袋装的七、八百元现金没有了。约下午四点她才回家。 由于二零零一年林业局强行把她父女俩的户口迁了出去,没有具体的落户地方,现在她在方正林业局成了黑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给她出门办事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生存都成了问题。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全省发生大面积的绑架案,据不完全统计,仅仅一月十八日左右,在省公安厅吴刚、杨波参与指使下,哈尔滨市至少十二人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道外区法轮功学员包文、吴樨、张淑霞三人在松北十二层租住屋中被绑架,六、七台机器被搬走。目前,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检察员单丹丹,以他们12人违反所谓的刑法三百条为借口非法起诉,并找出所谓证人穆桂茹、朱利伟、苗雨、王玉华、孔德庆等人的证言。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对石香云、贾艳玲、包义、魏续旺、孔庆艳、朱凤英、赵熙茹、刘君、任秀英、杨骐骥、吴樨、张树霞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法院心虚如临大敌,出动特警警戒,非法限定旁听人数;法官威胁律师,不许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以节省时间为由,对律师和当事人提出的质疑草率回答或不予回答。律师和家属抗议法官、检察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整个庭审过程没有一点公平、公正,就是违法草草走过场。 二十二日早七点多,松北法院如临大敌,特警车封锁了法院前宽阔的停车场,法院门口几十米外就拉上了警戒线,严格控制出入法院的人员。同时松北法院限制旁听人数,每个当事人只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开庭前,法院又不知从哪个学校找来十二名学生占据旁听席位,使剩余旁听席位非常有限。上午九时许,看到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戴了黑头套、戴戒具从警车上下来。被解开手铐时,法警都问:“你知道你被起诉什么罪名吗?”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回答:“不知道。” 庭审开始,书记员宣读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关信息。但过程中没有公布主持法官和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姓名。根据家属事先得到的消息:主审法官是松北区法院吕世滨,公诉人是松北区检察院单丹丹。其它人姓名不详。事先检法已通气,涉及十二位法轮功学员的庭审要在二十二日当天全部完成。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单丹丹宣读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并让当事人确认。 当法轮功学员对“证据”提出质疑时,单丹丹不让当事人再说话,说她要将十二个人的相关证据全部宣读、询问完,集中回答当事人的质疑。单丹丹说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单丹丹在宣读证据时,语速很快,并事先说明她只宣读一遍,不会读第二遍。有的法轮功学员已是七十多岁的高龄,根本听不清、记不住宣读的内容,一时反应不过来,一脸茫然,不得不一再询问,却得不到回答。单丹丹宣读、询问完两个当事人的相关证据时,已到中午,宣布休庭。其它十人全部集中到下午质证。 下午一点半继续非法庭审。由于时间紧,下午公诉人又加快了质证速度,草草地回答了当事人质疑的几个问题。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聘请了律师:三名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和一位做有罪辩护的当地律师,还有一位家属为亲人做辩护。法庭辩论阶段,只要律师提到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法律适用错误,并要对此予以论证时,就被法官吕世滨打断。 当律师提出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时,吕世滨说:“你是一个律师,你应该知道,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话说半句,就不说了。当律师再次提及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有罪时,法官竟无知的说:“怎么总是绕来绕去说这个呢?”当一位律师提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存在明显的自相矛盾问题时,法官说,这问题在庭前会议时,你已经提出过了,为了节省时间,不再回答你的提问。律师说,庭前会议时,你也没回答这个问题,现在也没回答。法官和公诉人均沉默不语。 一位当地律师做有罪罪轻辩护。据家属说,开庭前,法官找到律师施压,律师放弃做无罪辩护。律师向家属表示,他原本也要做无罪辩护,可是压力太大,只能改做有罪辩护。一位家属作为辩护人出庭。也是只要提及信仰法轮功无罪的问题时就被打断发言。 最后进入个人陈述阶段。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大部份都坚定的表示,信仰无罪。明确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并要求公诉人拿出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法轮功学员纷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主张。 这期间,法官吕世滨突然说了一句:“没有人说炼法轮功违法。”这时以前承认有罪的法轮功学员也清醒过来,坚定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此时整个法庭被正的能量笼罩,法轮功学员虽屡次被法官无理制止,但还是争先恐后的表示自己无罪。一时间法庭局面失去控制,法官和工作人员乱了阵脚。之后匆忙宣布非法庭审结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吴樨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两万元。非法关押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狱警陶淑萍、王珊珊指使王辛红、杨旭、郝利群等犯人折磨吴西,用被子包住她的头进行暴打后,拖到卫生间打骂,使她长期直不了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犯人李桂梅用鞋底抽法轮功学员吴犀。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吴樨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讲真相,被刚退伍的武警恶意举报,遭哈道里区尚志派出所警察绑架。吴樨没有报名字,警察在她包里搜出了她妹妹的身份证,还有真相优盘、真相资料。五月二十一日,吴樨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市拘留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前,尚志派出所警察通知吴樨妹妹和当地派出所警察六月四日接人。可是,家属去哈尔滨市拘留所接人,哈尔滨市拘留所没有放人。家属说:尚志派出所警察认为吴樨以前有“底案”,这次身带真相优盘、真相资料,决定延期关押,并且威胁要判刑。 现大法弟子吴樨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亲属;
长时间吊拷 ;
摧残性灌食 ;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非法劳教;
不准上厕所;
人为窒息 ;
坐/锁在铁椅子上 ;
烧烫;
其它酷刑;
非法剥夺公民的户籍权;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推、掰、撅 ;
打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恶人恶行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43862.html#22519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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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吴樨被绑架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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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2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非法庭审12位法轮功学员
哈尔滨石香云等12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四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5349.html#17480918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副处长杨波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相关单位及个人:
杨波:15945183001
松北区公安分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42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91101
局长:马明仁
副局长:张雅君(女)
政委:肖景涛
监察室主任:郭克明 主任(不知哪个科室)李志强
国保大队:队长:张泽坤
办案人于晓光 (15046115776)
案件科办案人李某(15663415623)方某
警员:刘明雨 石晓峰 陈敬发 王晓宝
松北区检察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49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080095
检察长:李士凯
副检察长:李哲
检察官:单丹丹
松北区法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29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07122
院长:文华英
副院长:姜静
副调研员:吕世滨
刑庭庭长:李岩
法官:任广章 李伟娟 袁学虹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西城看守所
黑龙江省公安厅
:
杨波,
吴刚
黑龙江女子监狱
:
王辛红,
李桂梅
方正林区高楞公安局
:
谭延舒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
卜春和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王珊珊,
郝丽群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杨旭(絮),
陶淑萍
黑龙江高楞林业局
:
尚龙飞
道里区尚志派出所
哈尔滨市拘留所
哈尔滨第二看守所
哈尔滨松北检察院
:
单丹丹
松北区法院
:
吕世滨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19日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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