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湖南省长沙市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明丽,因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长沙市芙蓉区火星派出所(他们自己说是芙蓉区公安局的人员)四人偷偷跟踪到家中绑架,把她非法关押在长沙市芙蓉区火炬村北三片的拘留所,被非法强行采取手指纹、脚趾纹、录音、录像和录取手机所有信息。
一月二十三日,被强行签字,一月二十七日出来时又被强行要求她签了几次名字。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刘明丽遭绑架,被关押一星期后回家
责任单位及恶人: 芙蓉区公安分局 长沙县火星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8日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