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贤
简介:
王淑贤(Wang,Shuxian),
女 ,
60岁左右 ,
黑龙江省木斯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王淑贤和苏丽杰去北京证实大法,在佳木斯通往北京的列车上,被警察绑架劫持至佳木斯驻北京办事处。办事处人员将身上仅有的几百元钱都抢去。一月二十三日,王淑贤和苏丽杰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王淑贤的丈夫被「610」勒索八百元钱,又把她劫持至洗脑班。在洗脑班里迫害了二十三天。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晚八、九时左右,王淑贤和佳木斯大法弟子韩众和杜辉夫妇、李振金、李亚杰和老王等驱车外出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返途中车抛锚,遭人举报,被松江派出所和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绑架到佳木斯看守所。且封锁消息,禁止家人探视。八十岁高龄的婆婆目前无人照料。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八天。佳木斯市公安局、佳木斯市安全局后来也陆续参与了此次迫害,其中包括陈万友。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劫持至佳木斯劳教所当天,才给他们下达了非法劳动教养三年的决定书,逼迫他们在上面签字。当天被劳教所的恶警李秀锦、于文斌、王秀荣非法搜身,王淑贤被强行脱下所有的衣物,只穿一条内裤。佳木斯劳教所女警王秀荣恶口谩骂,指导员于文斌带领孙慧敏、陆宇等警察,大白天敞开着门,强迫李振金等等女学员们脱光衣服 “检查”。因杜辉不配合被于文斌叫骂着脏话强制脱到一丝不挂,几个狱警在旁边奸笑。之后又被逼迫写所谓的“转化书”,王秀荣用手猛力的捶打王淑贤的后脑勺,于文斌抓住她的手强行让她写所谓的“悔过书”。第二天,刘亚东逼迫王淑贤在纸上按手印。到劳教所后,不到一个月,被强行逼做奴工,挑豆子,编汽车靠垫,挑冰棍杆,从早上七点到下午四点。法轮功学员不管在看守所或劳教所里,都被剥夺基本生活条件,像牲口般被迫做奴工,每天超负荷劳动,不完成定额就加期或遭狱警打骂侮辱。狱方还随意苛扣伙食费。每人每月八元的生活费也被恶警私吞。被“大马牙”(有钱、有狱警关照的犯人,也叫关系犯)二十四小时被监控,没有自由。白天洗脑看电视坐在木凳子上不让动,周围由犯人看着,不许闭眼睛、必须坐直目视前方,而其他刑事犯人可以随便走动,真是坏人管好人。并且警察经常给犯人开会,把职权下放到包夹犯身上,让他们拥有整人的特权。劳教所狱警培训、教唆包夹犯们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加期、减期等手段胁迫利诱,强制包夹犯们参与迫害,如不从就会受到加期迫害。佳木斯劳教所的警察贪赃枉法,不仅吃、拿、勒、卡成风,公然违犯《监狱法》和《监狱警察六不准》等规章制度,恣意殴打、体罚、虐待或指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王淑贤的丈夫因承受不住压力,在被劫持至劳教所半年后,跟王淑贤离婚,而婆婆也因为过度悲伤去世。 二零零七年,劳教所警察高杰等人,强迫所有的人写“保证书”,保证遵守劳教所的规章制度。王淑贤和六、七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写保证书,被强迫罚站。高杰叫兩名包夹抓住王淑贤的手写保证书,还用拳捶打她的后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罚站;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清身;
打骂;
剥夺睡眠 ;
不给穿衣服;
人身侮辱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监视/跟踪;
强迫观看迫害过程;
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毒打/殴打 ;
不准动;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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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高洁,
王秀荣,
李秀锦 ,
于文斌,
陆宇,
孙慧敏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陈万友
佳木斯市看守所
东风公安分局
佳木斯劳教所
佳木斯看守所
松江派出所
:
闫洪斌
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
松江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8日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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