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华
简介:
王英华(Wang,Yinghua),
女 ,
71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下午五点多,法轮功学员王英华被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凌海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女)、王英华(女)、王景忠(男)、代秀华(女)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强烈要求解除四位法轮功学员所戴械具中,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十时十分,辽宁省凌海市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锦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于静(女)、王英华(女)、王景中(王景忠,男)、代秀华(女)被构陷一案。审判长黄艳春法官给出的开庭理由是:公诉方提供了新的证据,所以就质证环节恢复一次开庭。在三位律师的强烈质疑声中,公诉人李峰竟骂了起来,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仍然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决:于静、王景忠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王英华(女)三年六个月、罚金七千元;代秀华一年、罚金二千元。目前已知,于静已经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英华、于静被劫持入狱,具体哪个监狱待查。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和王英华(女),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被劫持入狱,现得知她们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王英华关在第十一监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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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9233.html#23425233030
锦州市公安采用流氓手段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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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信息: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张猛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610):
电话:0416-2572155
支队长李嵋珊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王俊岭 0416-2133135
副局长杨光15698704900、13840624877(主管迫害)
国保大队:
电话:0416-7101648
大队长李旭15698704911,0416-7101648办
副大队长刘亚男
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
电话:0416-2868110
所长彦胜斌17641600230
警员:黄建 15698705029、13604968219,0416—2818898宅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公安分局
:
刘常杰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公安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23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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