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让英
简介:
刘让英(Liu,Rangyi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法轮功学员。刘让芳和刘让英是姐妹俩,住在一起。一九九九年四月,听说天津警察非法抓捕了不少法轮功学员。二十五日,刘让芳、刘让英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自发去了北京中南海府右街信访办,就想去反映真实情况,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刘让芳和大家站在路边,让出人行道,没有标语,没有口号,临走时大家把场地都打扫干净了。 刘让芳被非法关押,妹妹刘让英便去派出所和政法委要人。对方却都回答:“不知道”或“不清楚”。刘让英又去公安局找到姜姓局长要人。姜也不告诉妹妹刘让芳人关押在哪里,只说:你姐得重判。之后刘让英又听恶人说:你姐姐在里面绝食九天了,都晕过去了。刘让英担心姐姐的境况,就去看守所看刘让芳,走在中途却被恶警劫持回来。从此,刘让英被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晚上由一个姓赵的、一个姓牛、一个叫于文的还有一个开黑色轿车的司机四个男人在刘让英家门外昼夜守着,晚上就睡在车里监视着,白天由郭勇和曲蒙(夫妻俩)监视着。最后刘让芳被判五年;刘让英被送进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迫害两个月,期间遭到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午,双胞胎姐妹刘让英和妹妹刘让鸽在北京东城区小街附近发真相材料,被路过的保安构陷,被绑架到朝阳门派出所。姐俩的人力三轮车和男式28自行车被非法扣押。所长刘某和记笔录的警察曾某对二人进行非法审问。 刘让英于二零零五年写了行政复议上诉,却一直没得到答复。她多次找大队长说:“我不该被关在这里,我是合法公民,没有犯罪。”但队长不接受。刘让鸽也写了上诉,却被警察非法扣押,剥夺了合法权利。 二零零五年八月,刘让鸽被劫持到高阳劳教所。二零零五年底,刘让英也被劫持到河北高阳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 高阳劳教所与北京调遣处做非法交易,每年去北京买男犯人当劳力,也必须接收女牢犯(包括不好管理的普犯,都是北京劳教局不愿要的住院病人:有性病、乙肝等传染病)和外地法轮功学员。狱警把有传染病的犯人和法轮功学员安排住在一起。这些被关押的人每人花800元起价被贩卖,运到高阳当奴工。劳教所接各种各样的私活,赚取大量钱财。其中,有一位男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紧紧勒着嘴硬拖进警车里,劫持到高阳劳教所迫害。 刘让英不配合狱警,不上课、不穿囚服。法轮功学员季磊、万瑜和刘让英不配合报数,大队长李雪军(音)、副队长王某等三人站在旁边指使恶警马丽、刘慧丽、石江霞三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电刑。她们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刘让英,这样折磨了她半个多小时。 劳教所接了一批手工活,刘慧丽拿来纸盒让刘让英做折叠。第二天,刘让英心口疼,全身难受,刘慧丽带她去卫生所看病,狱医说没病。刘让英还被迫收土豆,因为没干过重活,长期不劳动,收土豆累的她腰酸腿疼、心口揪得疼,但不敢请假强忍着。 高阳劳教所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办了邪恶的洗脑班。办班前,刘让英第二次提出上诉,把材料交给马力,并付了邮票钱。马力哄骗刘让英说把上诉书邮走了,实际上她没去邮。 高阳劳教所饮食很差;劳教所把没人吃的肉瘤、筋头巴脑和萝卜、白菜炖在一起,又肥又腻,人根本就不能吃。他们把被关押人员的伙食费都贪污了,什么菜便宜给吃什么。狱警还让被关押的人员向家里要钱,说可以在里边买些好吃的,补营养,但劳教所卖的东西太贵,买不起。 刘让英被七、八个警察、犹大连推带拽的,拖到一间楼内。刘让英不听他们的邪说,告诉他们要明真相,迫害法轮功是千古罪人。杨景田说:“你不写,叫警察给你用电刑”。 刘让英被折磨的一秒钟也不想见到他们,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生不如死、欲哭无泪、脑袋空空的麻木,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撞墙。她的妹妹刘让鸽也拒绝警察的命令、指使、要求;不穿囚服、在宿舍里炼功、不报姓名。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刘氏姐妹的大嫂闯入家中,冲着母亲、刘让芳、刘让英又打又骂,摔小卖店的物品。因为她们炼法轮功,侄子不让参军。大嫂一家受邪党谎言毒害,把怨气撒到刘氏姐妹身上。 二零零九年,大年三十晚上,三哥把刘氏姐妹打出门。三哥毁过刘让英的几个录音机、听耳机,对家人大打出手,甚至要用斧子劈死妹妹。他每天心情烦躁、恐惧,都是中共迫害的结果。刘让英从洗脑班回家,被三哥撵出门,不让进家。刘让英无家可归,只好在外地打工。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刘让芳到八五二农场中心广场放鞭炮,讲真相,被广场管理员举报。当地派出所来人把刘让芳抓走。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刘让芳回到家,可当晚九点多钟,派出所又派人诱骗刘让芳的弟弟(未修炼法轮功)打开家门,闯进刘让芳家中,进行非法抄家。第二天,刘让芳出差到宝清,被八五二农场的警察和宝清警察从宝清劫持到红兴隆看守所关押。最后刘让芳被非法判刑五年。 妹妹刘让英担心姐姐的境况,就去看守所看刘让芳,走在中途却被恶警劫持回来。从此,刘让英被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晚上由一个姓赵的、一个姓牛、一个叫于文的还有一个开黑色轿车的司机四个男人在刘让英家门外昼夜守着,晚上就睡在车里监视着,白天由郭勇和曲蒙(夫妻俩)监视着。 刘让英到八五二农场公安局、政法委、办公大楼讲真相、要人,曲蒙一直尾随监视,并随时向王军报告。王军找到刘让英说:“你要再去找当官的要人,就打断你的腿。” 晚上,两、三个人轮班守在刘让英家门口,租了一辆一天费用是二百四十元的面包车在车里过夜。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一分场派出所的恶人闯入刘让英家中,把刘让英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参与绑架的人有所长卢江、警察田中兴和一名不知姓名的保安、书记李刚、保安郭勇、曲蒙(郭勇妻子)共六人。 刘让英为抵制这种非法行径,不得已绝食反迫害。协警金言鹏对她一阵拳打,晚上不让她睡觉,整天站着,直到站不住为止。周合珍(五常)、陈梅、李景芬(建三江前进农场)、赵凤荣(建三江七星农场)、警察陶华、房玉梅围着她,讲一些诬蔑大法的话,用谎言,恐吓、打骂、逼着她回答他们邪说。 初期,刘让英不配合,不听她们歪理邪说,给她们讲真相。两个男警和姜占海(周合珍丈夫)等用力掰刘让英的手,强迫她写“三书”,并且强制按了手印。恶人恐吓刘让英,说:“不写‘三书’,就送监狱”。刘让英被迫两次写“三书”。 刘让英不吃饭,他们就威胁说:“给你打针代替你吃饭,一针五百元,让你家里花钱、卖房也得交。”刘让英说:“没钱也没房。”他们歪理不行,就使用暴力。 恶人金言鹏、周景峰、在610主任房跃春的指挥下,对刘让英实施“蹲铐”酷刑。把刘让英的双手分别铐在两张床头,把两张床拉开,两手抻直,两腿蹲着,站不起来,坐不下去。 房跃春说了许多诬蔑大法和师父的话,并拿出电棍威胁,说:“不写‘转化’就用这个电你,让你们死是很容易的事……”,并用手不停地抠刘让英的眼睛。陶华从小门洞里拿来一张师父的法像,放在刘让英的身下。 身体上的痛苦刘让英承受到了极限,见恶人对师父不敬,心里的痛苦更是叫人生不如死、痛苦至极。 八五二农场送刘让英去洗脑班,拿出两万块钱作为“教育费”,每个月一万元。洗脑班也给做“转化”的人发工资,本地所谓的老师每天五十元,外地来做工作的每天八十元。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上午,曾亲历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友与律师梁小军、赵永林、黎雄兵、王全璋和董前勇,来到位于哈尔滨的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要求上级检察院督促下级检察院依法履行职务的意见书》和联名控告信,控告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检察院负责接待的是副检察长钱玉珉,表示一定予以回复,请律师相信他们。下午,法轮功学员吴东升、霍金平、刘让英,蒋欣波、陈冬梅、李延香、石秀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王平忠,石孟昌、韩淑娟夫妇的家属、于松江的母亲等十余名被害当事人及家属再次来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个人控告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和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的控告信。接待的检察官姓胡,将当事人的控告信全部收下,并认真做了记录,表示一定调查并向上级反映此事。 刘让英从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回来后,八五二农场一分场派出所警察卢江给刘让英打电话,给了一连串威胁:不要掺和告状这件事,你的诉状是谁写的,不可能是你写的,你告状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有啥用?回家办户籍证明,要不就不给38亩地种。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多,十多位曾遭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朋友,再次来到青龙山洗脑班门前,要求见仍被关押的当事人。等了很久,但一直没有人接待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向洗脑班里边喊话,喊的是: 「私没黑监狱犯法! 房跃春你在犯罪! 赶快释放被关押的好人!」 大约喊了半个小时左右,女警陶华和一名被他们非法关押的人质從里面出来,他们让人质来对话,唐吉田律师说:「你们也太卑鄙了,不敢出来对话,却把人质推出来。」陶华狡辩,过程中七星农场国保大队的于文波出现,一会说是检察院的临时工,一会说他是上厕所的,被刘让英认出。大法弟子们跟他说: 这里洗脑班非法关押好人,你去管一管,陈冬梅并给他讲真相,他不爱听灰溜溜的走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抠眼睛;
监视/跟踪;
毒打/殴打 ;
逼迫放弃信仰;
其它酷刑;
威胁/恐吓;
非法劳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电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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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陶华QQ号:407258641静心
于守江(八五二农场一分场的警察)电话:0469-5304720, 手机:13846930758
洗脑班恶徒
房跃春,男,58岁,青龙山洗脑班主任,兼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办公室”头目,住青龙山龙场,电话13846125557;
陶 华,女,47岁,青龙山洗脑班副主任,原青龙山幼儿园园长,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3555430238;
房秀梅,女,44岁,负责洗脑班财务,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3734535052;
周景峰,男,25岁左右,洗脑班人员,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3634654646;
朱晓峰,男,25岁左右,洗脑班人员,住青龙山农场,电话0454-5700569;
金言鹏,男,25岁左右,洗脑班人员,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5145444141,182454299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
:
李旭东
建三江管理局
:
于文波
佳木斯市红兴隆看守所
五九七农场政法委
五九七农场
五九七农场街道办
:
王海燕
建三江分局610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
房跃春
七星洗脑班
同江市看守所
:
杨华
红兴隆拘留所
七星农场分局国保大队
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青龙山法制培训基地)
:
周景峰,
金言鹏,
房秀梅,
房玉梅,
姜占海,
陈梅,
田中兴,
曲蒙,
陶华,
李刚
一分场派出所
:
卢江
红兴隆管理局
八五二农场一分场派出所
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
:
郝洪军
同江市拘留所
宝清县八五二农场
:
郭勇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20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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